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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本報接到南開區某公司電話投訴,稱通過匯通快遞向北京快運兩臺總價值近3萬元的儀器,結果該公司很快將貨品丟失,並回復稱根據《國家郵政法》的規定只能賠付其運費的5倍,即100元。目前,本報收到了不少此類關於『快遞中丟失物品理賠』的投訴,深感全市快遞業務尤其是雨後春筍般湧現的『中小型民營快遞公司』亟待進一步規范,從業者的職業道德需要質的提高。
昨日上午,位於南開科研西路的貴昌精密機械有限公司負責人張女士向本報投訴稱:『匯通快遞曾給我們送過包裹,留下了名片。因為我公司一直需要向外快運儀器,便建立了長期合作的關系。4月18日,我公司照常給匯通快遞打電話,快遞兩臺用於檢測混凝土強度的回彈儀到北京,該公司業務員高某來取件後,收取了20元費用並離開。未曾想,轉天便告訴我們儀器丟了。我們的儀器每臺售價1.48萬元,可對方的工作人員卻是用自行車拉走的,而且是放在1樓自己上6樓取貨造成的丟失,明顯的保管不善。結果卻告訴我們最多只能賠付運費的5倍即100元,並且拒絕道歉,這太讓人失望了。說什麼保價問題,事先從來沒有一個業務員跟我們說過要保價啊,出事了就都來了……』
記者聯系匯通快遞相關負責人,其表示確有此事:『我們也不想發生類似的事情丟掉客戶。當時業務員高某確實是騎電動車前往取貨,後來又進某重點高校宿捨樓取貨,沒想到綁在車上的儀器被偷了。我們已經報了案,公安部門已成功調取了錄像確定了嫌疑人相貌,抓不到人我們也沒辦法。至於賠付,由於對方沒有保價,我們只能按規定,賠付運費的5倍。我們也想上門道歉,可是對方太激動……』記者詢問,公司是否有責任提示每個顧客關於保價的意義,以免發生類似問題。該經理表示曾經跟業務員講過,業務員是否向客戶強調保價的意義就不清楚了。
近來,本報接到了諸多類似投訴,塘沽區一名讀者通過天天快遞運送手機,貨到塘沽後當天通知其已安全抵達,次日卻又聲稱『離奇地丟了』,致使顧客產生了『只要不保價,他們就能監守自盜後再賠運費』的強烈質疑。讀者普遍認為,快遞從業人員應普遍提高職業素質,從業者有責任提示對方關於保價的意義,並簽署類似『放棄保價,如發生問題,一切後果……』的承諾書,而不是只字不提,事後再用保單背後的小字說話。『只有這樣,纔能避免很多不應該發生的郵包丟失問題,也纔能避免理賠難題。快遞公司應該比拼的是服務質量,是誠信,是出現問題後的妥善解決,而不單單是價格,更不是稀裡糊涂蒙混過關。』
本報也提示廣大讀者,選擇快遞公司盡量選擇信譽好、服務好的大公司,而不是一味注重價格,對價值高的物品一定要保價,避免陷入理賠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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