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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民政部網消息,5月22日,民政部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對口支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災區,提供受災羣衆的臨時住所、解決災區羣衆的基本生活、協助災區恢復重建、協助災區恢復和發展經濟,提供經濟合作、技術指導等。
確定由北京等21個省份分別對口支持四川省的一個重災縣。上海對口支援都江堰市,湖南對口支援彭州市,黑龍江對口支援溫江區,山西對口支援郫縣,內蒙古對口支援大邑縣,河北對口支援崇州市,江蘇對口支援綿竹市,北京對口支援什邡市,遼寧對口支援安縣,山東對口支援北川縣,吉林對口支援平武縣,河南對口支援江油市,廣東對口支援汶川縣,福建對口支援理縣,天津對口支援茂縣,安徽對口支援松潘縣,江西對口支援小金縣,廣西對口支援黑水縣,浙江對口支援青川縣,湖北對口支援漢源縣,海南對口支援寶興縣。
民政部對甘肅和陝西災區的對口支援也做了詳細安排。確定北京、天津在對口支援四川有關重災縣的同時,北京還要對口支援隴南市,天津對口支援甘南市。未承擔對口支援任務的貴州、西藏、青海、寧夏、新疆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六省(區、兵團)接收的捐贈款物重點用於支持陝西災區災民生活安排和恢復重建。
民政部要求各級民政部門要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口支援災區的指示精神,充分認識對口支援災區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急災區之所急,想災區之所想,幫災區之所需,解災區之所難,緊急組織動員,將對口支援工作作爲當前的首要任務抓緊、抓好,切實抓出成效。要加強溝通,密切協作。各支援省份和受災地區要建立專門的工作班子,選調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骨幹人員專職從事對口支援工作,支援省份與受災縣市之間建立直接的聯繫和協作機制,形成良好的支援省份與受災縣市之間的對接機制,保障對口支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各受災地區要摸清災區的實際情況,提出災區的需求,區分輕重緩急,向支援省份通報,同時通報災區整個救災工作的進展情況。各支援省份要根據災區不同階段的實際需求,明確工作任務和時間要求,及時組織調配和生產。當前要着重解決災區急需的帳篷等住所問題,同時要考慮解決棉被、衣物、食品、飲用水以及竈具、牀等生活物品的需求。承擔民政部採購救災帳篷生產任務的企業所在省份,要指派專人進駐廠家,督促檢查生產進度,協調解決企業生產和運輸困難,確保生產任務保質保量地如期完成。各支援省份在解決災區羣衆生活困難的基礎上,要考慮災區民房的恢復重建需求,在制定城市和村鎮規劃、工程建設等方面給予技術和資金支持,幫助災區羣衆早日重建家園。同時,各受災地區要把恢復重建與災區經濟的長遠發展有機結合起來,及早制定災區恢復重建規劃,加強區域的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注重發揮當地的優勢資源,發展當地的特色產業,實現災區的可持續發展。
關於對口支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災區的緊急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
根據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關於開展對口支援工作的總體部署,爲進一步推進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災區羣衆生活安排和恢復重建工作,統籌協調使用捐贈資金和物資,結合受災省份和支援省份的實際情況,現就對口支援工作通知如下:
一、對口支援主要任務
支援省份對口支援的主要任務是:(一)提供受災羣衆的臨時住所,包括帳篷、活動板房、過渡簡易房等,力爭儘快實現轉移羣衆每戶有一處臨時居所。(二)解決災區羣衆的基本生活,包括提供災區急需的棉被、衣物、食品、飲用水以及竈具、牀等生活物品。(三)協助災區恢復重建,包括災區民房重建、基礎設施修復等。(四)協助災區恢復和發展經濟,提供經濟合作、技術指導等。
二、對口支援具體安排
受災縣市 | 支援省份 |
都江堰市 | 上 海 |
江油市 | 河 南 |
彭州市 | 湖 南 |
汶川縣 | 廣 東 |
溫江區 | 黑龍江 |
理 縣 | 福 建 |
郫 縣 | 山 西 |
茂 縣 | 天 津 |
大邑縣 | 內蒙古 |
松潘縣 | 安 徽 |
崇州市 | 河 北 |
小金縣 | 江 西 |
綿竹市 | 江 蘇 |
黑水縣 | 廣 西 |
什邡市 | 北 京 |
青川縣 | 浙 江 |
安 縣 | 遼 寧 |
漢源縣 | 湖 北 |
北川縣 | 山 東 |
寶興縣 | 海 南 |
平武縣 | 吉 林 |
(一)對四川支援意見。確定由北京等21個省份分別對口支持四川省的一個重災縣。
(二)對甘肅支援意見。確定北京、天津在對口支援四川有關重災縣的同時,北京對口支援隴南市,天津對口支援甘南市。
未承擔對口支援任務的貴州、西藏、青海、寧夏、新疆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六省(區、兵團)接收的捐贈款物重點用於支持陝西災區災民生活安排和恢復重建。
三、對口支援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各級民政部門要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口支援災區的指示精神,充分認識對口支援災區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急災區之所急,想災區之所想,幫災區之所需,解災區之所難,緊急組織動員,將對口支援工作作爲當前的首要任務抓緊、抓好,切實抓出成效。
(二)加強溝通,密切協作。各支援省份和受災地區要建立專門的工作班子,選調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骨幹人員專職從事對口支援工作,支援省份與受災縣市之間建立直接的聯繫和協作機制,形成良好的支援省份與受災縣市之間的對接機制,保障對口支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找準需求,明確任務。各受災地區要摸清災區的實際情況,提出災區的需求,區分輕重緩急,向支援省份通報,同時通報災區整個救災工作的進展情況。各支援省份要根據災區不同階段的實際需求,明確工作任務和時間要求,及時組織調配和生產。當前要着重解決災區急需的帳篷等住所問題,同時要考慮解決棉被、衣物、食品、飲用水以及竈具、牀等生活物品的需求。承擔民政部採購救災帳篷生產任務的企業所在省份,要指派專人進駐廠家,督促檢查生產進度,協調解決企業生產和運輸困難,確保生產任務保質保量地如期完成。
(四)立足當前,注重長遠。各支援省份在解決災區羣衆生活困難的基礎上,要考慮災區民房的恢復重建需求,在制定城市和村鎮規劃、工程建設等方面給予技術和資金支持,幫助災區羣衆早日重建家園。同時,各受災地區要把恢復重建與災區經濟的長遠發展有機結合起來,及早制定災區恢復重建規劃,加強區域的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注重發揮當地的優勢資源,發展當地的特色產業,實現災區的可持續發展。
根據原定對口支援方案,江蘇、浙江、湖北、山東、河南、廣東六省有的已支援原定市(州)的兩個以上縣(市),請根據本次通知精神,適當調整支援重點,確保對口支援任務完成,並與相關省份做好銜接。各支援省和受援省、市、縣(市、區)於每日16時前,將對口支援的進展情況報民政部和國務院抗震救災前方指揮部羣衆生活組。
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羣衆生活組(民政部)
聯繫人:張宇星、張磊
聯繫電話:010-58123162、58123141;58123160(傳真)
國務院抗震救災前方指揮部羣衆生活組:
聯繫人:吳建安
聯繫電話(傳真):028-87305406
民政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