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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開展全國
抗震救災英雄集體和抗震救災模範評選表彰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聯合發出《關於做好全國抗震救災英雄集體和抗震救災模範推薦評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爲大力弘揚偉大抗震救災精神,激勵廣大幹部羣衆奮力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不斷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經中央同意,決定以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的名義對全國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分別授予“全國抗震救災英雄集體”和“全國抗震救災模範”榮譽稱號。
《通知》指出,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給四川、甘肅、陝西等受災地區人民生命財產和經濟社會發展造成重大損失。面對這場突如其來的特大自然災害,在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軍委堅強領導下,全黨全國各族人民萬衆一心、衆志成城,各地區各部門緊急行動,人民解放軍指戰員、武警部隊官兵、民兵預備役人員和公安民警勇挑重擔,醫療衛生人員、新聞工作者、科技工作者齊心協力,災區幹部羣衆奮勇自救,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以及社會各界全力支援,廣大志願者自覺參與,形成了抗擊地震災害的強大力量,展開了氣壯山河的抗震救災鬥爭。經過頑強努力,抗震救災鬥爭取得了重大階段性勝利。在這場抗震救災鬥爭中,涌現出一大批可歌可泣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這次評選表彰的範圍是:在抗震救災一線解救被困羣衆、救治傷病人員、安置受災羣衆、搶修損毀基礎設施、加強衛生防疫、降低次生災害威脅、抓緊災後恢復重建、加強對抗震救災款物分配使用監管、維護災區社會穩定、做好宣傳報道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
《通知》強調,推薦評選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以抗震救災中的政治表現、工作實績和貢獻大小作爲衡量標準,嚴格把關,優中選優。推薦出來的英雄集體和模範個人要有突出的事蹟和廣泛的社會影響,確保其先進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推薦評選的重點是在抗震救災一線表現突出的基層單位、幹部羣衆和志願者,以及公安、教育、民政、衛生、交通運輸、水利、地震、氣象、新聞等系統的先進集體和個人。
爲加強對評選表彰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全國抗震救災英雄集體和抗震救災模範評選表彰領導小組,負責評選表彰工作的組織領導和評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具體工作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解放軍總政治部和國務院辦公廳承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人民政府、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公安部、國務院國資委、解放軍總政治部負責推薦。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認真做好推薦評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