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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指處理機關日常業務工作及領導交辦的事務性工作,有其一定的原則和要求:按政策要求辦,遵規守矩,不變通、不走樣;按工作程序辦,逐級請示報告,有始有終;按職責權限辦,不推諉、不爭攬,有所爲有所不爲。
會辦事要具備快速準確、謙虛好學、意在行先的作風,整個過程要講嚴謹、講細緻、講紮實。領導交辦一件事,首先要善謀事,謀指“謀略”、“運籌”,掌握上下結合、點面結合,手腳未動、心腦先行,正確領會、把握意圖,準確無誤地弄清楚讓你辦什麼事,這是高質量完成任務的前提;其次要能幹事,幹有很多含義,比如主動作爲、組織指揮、解決處理問題、善抓末梢促落實,具體要琢磨怎麼辦,先辦什麼,後辦什麼,這是辦成事、辦好事的關鍵所在;最後是會處事,有人說機關工作是三分能力,七分協調,足可見互相瞭解尊重、加強協調溝通、準確掌握分寸在機關工作中的分量。
在辦事過程中遇到拿不準的問題或是解決不了的困難,要及時向領導請示後再繼續操辦,決不能自作主張、盲目蠻幹;事情辦完後,要按照先報告結果,再報告過程的順序向首長彙報,拿得出高標準高質量的工作報告,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迴音。
會來事則完全是另外一回事:比如精於算計,八面玲瓏;趨炎附勢,陽奉陰違;口是心非,勾心鬥角;見風使舵,左右逢源;投機鑽營,瞞天過海;爭權奪利,暗中使絆;攀龍附鳳,阿諛逢迎;精通官場潛規則,甚至是打着領導的旗號吆五喝六。一般來講,這類人“人緣”極佳,明明內心憎恨你,對你抱有成見,可嘴裏說出來的話卻像抹了蜜糖一樣甜。可想而知,一個單位、一個部門,通常只要有一兩個精於此道的人存在,就能讓一批老老實實幹工作的人處處掣肘,甚至是一事無成,逼迫一些善良的人們學着找靠山,尋求保護傘。
會來事的另一個層面還包括對領導交辦的事情,樂於當省事省心的傳聲筒,思想懶惰,不求真,不務實。領導怎麼說,他也怎麼說,以“原汁原味”傳達指示精神爲榮耀,認爲這樣比較安全、保險,不至於在分解細化過程中因領悟不準確而導致跑偏走題的現象發生,爲此沾沾自喜,自作聰明。
機關幹部作爲各級黨委和領導的參謀助手,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很多,除了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廣博的知識、高尚的人格、健全的心理之外,還需要勤於動腦、善於動筆,做到頭腦清晰,思維敏捷。機關工作頭緒多、任務重、分工細,有一些關係還很微妙、複雜。只有不斷地加強學習、錘鍊思想、昇華自我,全面提升綜合素質,才能實現“參”得有份量,“謀”得有質量,切實發揮好外腦和智囊的作用,實現在領導心中有地位,在同事當中有威信,在事業上有成就,在業務上有絕活。(文/李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