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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市交管局瞭解到,自21日起,本市開始實施交通信號燈控制燈序變換標準化改造,去除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轉換時序中的“綠閃”,交通信號過渡的黃燈時間爲3秒之內。此次改造從衛津南路啓動,預計15天完成全市各路口改造。
據瞭解,目前,本市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交通信號燈轉換序列爲紅—綠—綠閃—黃—紅。有的非機動車駕駛人看到側向路口信號燈綠閃時提前搶行,時常在路口引發交叉干擾,極易導致交通擁堵和交通事故。根據公安部行業標準道路交通信號控制機的有關規定,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信號燈控制爲紅—綠—黃—紅,並無綠閃狀態使用,但“綠閃”狀態作爲一種附加顯示方式沿用多年。交管部門介紹,近年來,我國許多大中城市相繼取消了信號燈“綠閃”狀態,統一規範了黃燈時間,符合行業標準並與國際慣例接軌。
交管部門提示,當司機駕車遇綠燈變爲黃燈時,應立即採取制動措施減速慢行,並將車停在停止線內,已駛過停止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交管部門設計燈序變換時間更爲科學,司機駕車駛近路口時的時速控制在每小時40公里以內,遇到變爲黃燈馬上減速,均能在紅燈亮時將車停在停止線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