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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有危害仍是有人買 明知是害人還是有人賣
青年路上過期藥品市場是“毒瘤”
編輯同志:
我是本市南開區市民。我發現在本市南開區青年路市場上有人出售過期藥品,據我觀察,這裏已經形成了一個過期藥品市場。這裏現在正在拆遷,破爛的瓦礫和藥品擺在一起非常影響市容環境,也給賣過期藥品的小販提供了市場。我們呼籲有關部門對此處加強管理,杜絕過期藥品的交易,免得更多人受害。
市民翟女士
過期藥品交易頻繁
接到讀者的來信後,記者於10月9日來到南開區青年路市場進行採訪。記者看到這裏的平房大多已經拆遷,在空地上已經被行人踩出了很多小路,大約有60多個攤位在出售藥品。記者在一個攤位上拿起一盒刺五加片仔細觀看,發現生產日期是2003年10月,而保質期到2005年的10月,也就是說到現在這個藥已經過期3年多了。
記者問小販:“你的藥多少錢?”
小販說:“一塊錢一盒。”
記者問:“你的藥已經過期了,怎麼還在賣啊?”
小販說:“中藥不過期,吃了沒事,放心吧。”
這時,一位60多歲的老大爺過來了,手裏拎着兩個沉甸甸的口袋。藥販子見了,立即滿臉堆笑地迎上去。記者看到老大爺帶來的多半是治療高血壓的藥物和抗菌素類藥物,兩人不到十分鐘就順利成交。老大爺把一沓人民幣揣進口袋後告訴記者,他老伴生前患高血壓,去世後餘下的藥品在家裏堆了幾抽屜,都過期三四年了,他覺得扔掉可惜,經人介紹,就來了這裏。
記者看到,一些地攤上堆放了大量的過期藥品、保健品,價錢比正常市場上低很多倍。據瞭解,到這裏購買藥品的大多是四五十歲的人,他們絕大多數文化素質不高,他們看中的就是低廉的價格。
過期藥品危害嚴重
記者問一商販:“如果你賣過期藥品造成不良後果,你承擔責任嗎?”商販竟回答:“我又沒強求他來買,我也不會承擔。如果他要怕,就去正規藥店裏買。”可見商販賣藥圖的就是賺錢。
據藥品專家介紹,藥品的有效期是指在一定的儲存條件下,能夠保持藥品質量不變的期限。過期失效藥品主要有三大危害:一是藥品過期後其有效成分含量降低,發揮不出原來的藥效,不但起不到治療疾病的作用,還可能延誤患者病情,甚至還會分解、產生毒素,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二是過期失效藥品不同於普通垃圾,如果隨意丟棄,藥品中某些成分在自然環境中會發生化學反應,嚴重污染環境;三是如果過期失效藥品被不法分子收購,就會重新流入社會造成新的隱患。尤其是處方藥、精神類藥等特殊管理的藥品,通過回收渠道流入社會,造成的社會問題和危害更是難以估量。
據有關部門統計,目前78%的家庭存有備用藥,高過73%的家庭忽視了藥品的儲存條件,備用藥品中30%-40%超過有效期3年以上。由於對過期失效藥品處置在法律上目前仍是空白,長期以來過期藥品沒有合理的歸宿,給廣大人民羣衆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形成了隱患。
這位專家稱,過期藥物就如廢棄電池一樣,已經是一種醫療垃圾,理應進行銷燬。他提醒市民,一定要提高安全用藥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識假能力和拒假勇氣,不僅要堅持自己和家人不服用過期失效藥品,拒絕購買過期失效藥品,而且發現兜售過期失效藥品的違法犯罪行爲還要及時舉報,嚴防過期失效藥品流入市場,危害羣衆。
據南開區城市綜合執法局介紹,這個市場處在南開和紅橋的交界地帶,因此形成管理上的真空。特別是青年路拆遷後,這裏已經成爲一片廢墟,因此還弄不清楚是哪家市場管理所管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