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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精神殘疾病人賣菜時,因厭煩顧客反覆詢問價格而將其揮刀砍傷,最終不治身亡。司法鑑定證明,其實施危害行爲時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河東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其批准逮捕並提起公訴,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男子張某系外地來津人員,從事個體蔬菜銷售。日前一天清晨,一位老大爺來張某攤前詢問蔬菜價格,正在給他人稱菜的張某在老人反覆詢問下感到厭煩,與大爺發生爭吵,且推搡起來。之後,張某氣急之下操起菜攤上切瓜的刀,朝大爺頸部捅了三刀。
老人當即報警並手捂傷口到社區醫院診治,警方隨後將張某抓獲。老人經醫生處理包紮後轉院治療,事發兩日後,因外傷、過度勞累、情緒激動等原因致冠心病發作死亡。
警方偵查發現,嫌疑人張某系精神殘疾,有殘疾證,每天以吃藥穩定情緒。公安機關將其提交權威部門進行司法精神病鑑定,結論爲張某在實施危害行爲時有辨認及控制能力,屬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公安機關據此將此案提請檢察院審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