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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錘猛砸、焊槍肢解,不出半小時,一輛克隆的士就變成了一堆廢鐵。昨日,武漢市交管部門首次公開銷燬了18輛克隆的士,其中半數尚未達到報廢年限。
據說在銷燬這些克隆的士的現場,很多正規的出租車司機都拍手叫好,以示心中快意。作爲克隆的士的受害者,出租車司機們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對於這些尚未達到報廢年限的車輛,除了把它們砸成一堆廢鐵以外,是否還有更好的處理辦法?這種簡單粗暴的做法,是否是社會財富的一種巨大浪費?
非法的士非法營運,擾亂了出租車市場,侵害了合法出租車經營者的權益,理應受到法律的處罰,但犯法的是人不是車,對於這些還能正常工作,有些甚至是剛剛購買不久的車輛,就用鐵錘砸毀,用焊槍肢解,確實是一種社會財富的巨大浪費。這種處理方式,除了給出租車司機們出了一口惡氣,發泄了心中的不滿,似乎也沒有什麼更值得肯定的意義。
除了把這些車輛砸毀、肢解以外,我們顯然還能找到更好的處理辦法——公開銷燬不如公開拍賣。它們雖然是非法營運的車輛,但是被罰沒以後,並不表示就沒有了可以再利用的價值;並不表示只有砸毀、肢解,把有用變成沒用這一條路可走。有關方面完全可以把這些車輛向社會公開拍賣,然後用拍賣所得來補貼那些被侵害了利益的出租車司機,或者是獎勵那些幫助執法部門查獲非法的士的人。銷燬是把有用的東西變得沒用,毀滅了汽車的價值;拍賣卻是讓有用的東西繼續有用,充分發揮汽車的剩餘價值,改變其使用目的,讓它從爲非法經營者牟利,變成爲其他合法公民謀利。
對於非法的士的經營者來說,被有關部門罰沒車輛、罰款或者是拘留、判刑,他們已經爲自己的違法行爲付出了代價,我們就不用再把氣撒在他們的“作案工具”上了。不管怎麼說,把價值幾萬、十幾萬的汽車變成一堆廢鐵,是一種社會財富的浪費。聽着讓人心疼,看着讓人可惜。(文/苑廣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