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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海協會與海基會臺北會談達成的協議,兩岸海運直航、空運直航、直接通郵今天(12月15日)全面啟動,宣告兩岸『三通』時代來臨。 >>>詳情
| 兩岸海運直航 |
| 海峽兩岸海上直航(天津港)首航儀式現場 |
| 12月15日,海峽兩岸海上直接通航首航儀式在上海洋山港舉行,中遠公司的『遠河』號和中海公司的『新非洲』號從洋山港啟航執行首航任務。當日,海峽兩岸海上、空中直航及直接通郵在兩岸同步啟動 |
12月14日,連戰和夫人抵達天津。
12月14日,天津市政協主席刑元敏到天津機場迎接連戰一行。
| 兩岸空運直航 |
| 12月15日,三位臺胞在深圳機場登機時揮手致意。當日早上7時20分,作為兩岸直接『三通』首個飛往臺灣的大陸航班,深圳航空ZH9095航班正式從深圳機場起飛 |
| 兩岸直接通郵 |
| 各界反應 |
新聞資料:兩岸海上直航
兩岸實現全面『三通』,是大陸方面的一貫主張,兩岸海上直航是『三通』的主要內容之一。
1979年8月,交通部負責人明確表示願就迅速恢復和發展兩岸海上客、貨運輸問題同臺灣航運界進行協商,並宣布大陸各對外開放港口均可對臺灣船舶開放。自1988年起,隨著兩岸間接貿易的開展,臺灣商船間接繞道運輸兩岸間的貿易貨物,大陸方面給予臺灣船舶優惠待遇,又陸續批准臺灣船公司在大陸設立獨資及合營公司、航運代表處。兩岸航運企業得以聯營從事外貿貨物運輸,增強了兩岸航運公司在國際運輸市場的競爭力。
從1985年起,大陸方面先後制訂和頒布了推動兩岸『三通』的7個法規,1996年8月,又公布了《臺灣海峽兩岸間航運管理辦法》和《臺灣海峽兩岸間貨物運輸代理業管理辦法》。1997年4月,福州、廈門至臺灣高雄港的試點直航啟動,結束了兩岸48年來商船不能直接通航的歷史,但兩岸貿易貨物不能由試點直航船舶運送,而須經第三地中轉。1998年起兩岸貿易貨運船舶經第三地換單不換船,一船到底航行兩岸。2001年,金門、馬祖與福建沿海地區的海上客、貨運航線開通(俗稱『小三通』),近年來又進一步擴大了實施范圍。
事實證明,兩岸海上直航完全具備條件。然而長期以來,兩岸海上通航一直停留在局部、單向、間接的狀態,遠遠無法滿足兩岸人員往來和經濟貿易的巨大需求。
自1992年9月起,兩岸民間航運組織成功舉辦了多次海峽兩岸海上通航學術研討會、數十次專題研討會,從技術、業務層面進行了廣泛交流和深入探討,達成了諸多共識,找到了雙方均可接受的解決辦法。
兩岸兩會於今年恢復制度化協商後,將兩岸海運直航納入協商議題。根據兩會領導人4日在臺北簽署的《海峽兩岸海運協議》,雙方同意相互開放主要對外港口作為直航港口,兩岸船舶經許可後都可從事兩岸間客貨直接運輸。大陸方面表示,願本著互惠互利、方便快捷的原則,盡可能擴大兩岸海運直航的受惠面,將其正面效益最大化,充分發揮其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