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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管理理念發生重大變化。與改革開放以前相比,政府的角色定位和基本理念適應時代潮流取得顯著進步。一是確立了責任政府的理念。各級政府及部門的責任逐步得到明確和強化,一切權力來自人民、必須對人民負責的意識逐步深入人心。二是確立了服務政府的理念。各級政府及部門逐步實現了從“管字當頭”到“服務至上”的轉變,能否爲人民羣衆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務,成爲衡量政府工作成效的重要標準。三是確立了法治政府的理念。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尊重與維護法律權威、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的意識逐步形成。
(二)政府職能轉變取得實質性進展。經過改革,政府職能逐步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相適應,逐步與人民羣衆不斷增長的公共服務需求相適應。一是政府、市場、企業三者的關係逐漸理順。政企分開基本實現,企業成爲自負盈虧、自主發展的獨立市場主體。政府調控市場、市場引導企業的模式逐步形成,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得到發揮,以間接手段爲主的政府宏觀調控體系逐步完善。二是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不斷加強。着力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社會和諧,社會利益協調機制、矛盾疏導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機制等逐步建立;着力發展社會事業和解決民生問題,義務教育、公共衛生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等邁出重要步伐。三是社會組織在經濟社會事務中的作用逐步增強。在推動政府職能轉變的同時,積極培育社會力量,各類社會組織蓬勃發展,初步實現了由單純依靠政府管理向政府與社會協同治理的轉型。
(三)政府組織機構得到調整優化。經過改革,與計劃經濟體制相適應的以計劃爲龍頭、綜合部門管理專業部門、專業部門直接管企業的機構框架徹底改變。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以宏觀調控部門、行業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部門爲主的機構框架初步建立。特別是十六大以來,適應政府全面正確履行職能的需要,着重調整和加強了宏觀調控、金融監管、應急管理、安全生產、能源規劃、資源環境、公共衛生、社會保障等領域的管理體制和機構設置。
(四)各級政府和各部門之間的職責關係逐步理順。中央和地方事權劃分趨於合理,中央和地方的積極性得到更好發揮。不同層級政府經濟社會事務的管理責權逐步得以合理界定,各級政府在職能配置上“上下一般粗”的狀況得到改善。政府各部門之間的職責關係進一步清晰,一些重要領域的部門職責交叉事項逐步劃清,部門間協調配合機制逐步建立。特別是行政執法職責體系逐步理順,多頭執法、多層執法、執法擾民等突出問題逐步得到解決。
(五)政府的制度建設和能力建設得到加強。政府運行機制和管理方式不斷創新,制度化建設持續推進,行政效能明顯提高。一是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建設邁出重要步伐,公衆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策相結合的決策機制逐步建立。二是政務公開不斷推進,機制日趨健全,範圍不斷擴大,保障了人民羣衆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三是政府應急管理體系初步建立,形成了分級響應、屬地管理、信息共享、分工協作的應急體系。四是行政監督和問責力度不斷加強,包括外部監督、層級監督和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的行政監督體系初步形成,行政問責制在重大事故處置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五是公務員制度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和幹部制度改革日益深化,幹部隊伍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目標逐步實現。
三、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積累了一些重要經驗和啓示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豐富實踐,爲我們提供了很多寶貴的經驗和啓示。認真總結這些經驗和啓示,有助於我們加深對改革基本規律的認識,牢牢把握正確的改革方向。
(一)始終堅持黨的領導,服從和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全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歷次機構改革都是在黨的領導下進行的。改革的方向和各項重大措施都是按照中央關於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和戰略部署確定的,同時充分保證和發揮了黨和政府在改革發展穩定中的主導作用。同時,行政管理體制始終服從和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始終與經濟體制改革以及其他各方面的改革相協調,爲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二)始終堅持以轉變政府職能爲核心。政府職能規定着政府管理的基本方向和主要內容,推動職能轉變一直是我國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一條主線。從1982年機構改革開始,中央就提出要轉變政府的經濟管理職能。1988年機構改革明確提出轉變職能的要求,以後一直把轉變職能作爲深化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核心。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突出強調政府要全面正確履行職能,更加註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轉變職能在新的發展階段有了新的豐富內涵。
(三)始終堅持積極穩妥、循序漸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利益格局的調整,必須綜合考慮社會各方面的需求和各種制約因素,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與各方面的承受程度統一起來,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改革進程中始終採取積極穩妥的方針,先易後難,由淺入深,梯次推進,逐步到位。改革方向明確和條件成熟的先行一步,不追求整體同步推進。特別是歷次機構改革涉及機構精簡和人員分流時,通過多種渠道和辦法,妥善安置分流人員,避免引發社會不穩定因素。
(四)始終堅持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分類指導,因地制宜。我國幅員遼闊,人口衆多,各地情況差別很大,地區間發展很不平衡。改革既要樹立中央的權威,加強領導,統一部署,又要照顧各地的特殊性,充分調動和發揮地方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允許各地在遵循統一的改革原則和方針的同時,在改革的內容和方法上不拘一格,積極探索。對地方在改革創新中一些好的做法和經驗,及時總結,逐步推廣。
(五)始終堅持從中國國情出發,同時注重學習和借鑑國外有益經驗。一個國家的行政管理體制,受其歷史背景、文化傳統和政治制度等多方面的影響。因此,改革既要立足我國基本國情,認識和把握我們所處的歷史發展階段和麪臨的突出問題,制定切合我國實際的改革方案和措施;又要堅持走開放道路,充分吸收其他國家行政改革的新鮮經驗,使我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跟上世界發展趨勢。
(六)始終堅持與時俱進,大膽創新。行政管理體制不僅是對現有權力格局和利益關係的調整,而且是一場深刻的思想革命和觀念變革,創新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靈魂。回首以往的改革,都是在改革目標上不斷明確,在改革方式上不斷改進,在改革領域上不斷拓寬,在改革程度上不斷加深,從而不斷取得新的突破。
回首過去,展望未來,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日益成爲全面深化改革和提高對外開放水平的關鍵,對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和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現在改革已進入關鍵時期,越來越觸及到各種深層次體制性障礙,越來越牽涉到各方面利益格局調整,繼續深化改革的阻力和難度空前加大。同時,我們改革的動力是強大的,改革的思路是正確的,改革的外部條件是具備的,繼續深化改革面臨着難得的戰略機遇。我們要以黨和人民的利益爲最高利益,毫不動搖地堅持改革方向,無所畏懼地承擔起繼續深化改革的歷史責任。加快推進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步伐,着力構建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有利於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爲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強大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