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打虎、挺虎兩派博客對陣
昨天,劉裡遠在其博客上發文,對周正龍的這份聲明進行了解讀:他認為,周以前都是口頭表述拍虎經歷,相對而言,書面表達更為准確可信,且該聲明有簽字、蓋章和指印,足見其慎重、嚴肅。而聲明內容中出現兩只不同的老虎:一只大的母虎和一只小的年輕虎,這是過去從來沒有明確講過的,此外還特別強調有4張虎照出現了老虎姿勢的明顯變化,是對『不動說』的回擊。周正龍明確要求對照片進行科學鑒定,『表明他的照片經得起鑒定』。
劉裡遠說,這是周自被抓以來,第一次用文字清晰聲明:他拍的是真虎,沒有造假。周正龍是否拍到了真虎,他自己最清楚,而且任何旁人也沒有他清楚。劉裡遠曾經對周正龍說過:老虎真假,你自己最明白。如果就是拍的假虎,反正已經回家了,就好好過平安的日子。但周毫無保留地告訴劉裡遠:『我那東西是真的』,甚至說要讓陷害他的人負法律責任。
劉在博客裡還對周正龍的『反復無常,一會兒說真,一會兒說假』進行了解釋:周在公安那裡承認用虎畫拍虎是只有三行字,沒有任何細節,且簽字『周正尤』;另外,周在一審二審時都沒有講出任何造假的過程或細節;周正龍從來沒有直接說『造假』和『犯罪』,只是說『我錯了』,甚至說『我一個人錯了,你們都對』。他因此認為,周在入獄前、會見律師時和現在說老虎為真,並非在真假之間反復無常,而是一種自救行為。
而對於劉裡遠的這番表述,打虎派代表傅德志也在其博客上撰文《叫板周正龍翻案,你出來我進去!》表明了自己的態度。他說:看見陝西周老虎翻案的新聞,本人十分氣憤!陝西周老虎案件純屬極其拙劣的造假拍攝,一審二審本來就是輕判。陝西周老虎造假拍攝團伙不識數,居然想翻案。他堅持認為,虎照裡面虎、葉比例失調證據,是造假拍攝的鐵證,他願意在媒體、網絡和任何環境中做公開的實驗證明,並接受國內外任何植物學家的質疑。他還表示:要是最後證明他對陝西周老虎造假拍攝的判斷是自己的學術錯誤和設計的實驗錯誤,他承擔一切法律責任,請把周老虎從監獄裡面放出來,然後他自己進去蹲監獄!
二審律師准備遞交申訴書
曾經為周正龍二審擔任辯護律師的顧玉樹說,周本人的確曾經在這兩天給他打過電話讓他准備申訴材料,但並未提到聲明的事情。從聲明裡他分析認為,周正龍此舉大致有兩種動因:一是他的確看到了真老虎,也拍下來了,但現在卻被判處了詐騙罪,覺得很冤枉;二是照片的確是假的,回到村裡這個熟人社會,周圍村民對他的評價降低,讓他難以承受,發這個聲明意在表明一個姿態:他沒有作假。
『不過我覺得假如真的是後一種情況的話,對他來說是一種冒險。』他說,周正龍在人們質疑他造假之後多次上山尋虎,甚至表示乾脆上山打死一只老虎證明給大家看,一般來說,假如照片真的是造假的話,緩刑應該是能爭取到的最寬大處理了,這麼做的確不大符合一般造假者的思維。
據顧玉樹介紹,二審前在看守所會見周正龍時,周本人表示他的確看見過真的老虎的後半身,拍了照片但是沒衝洗出來。律師希望他實事求是,不要編造假的供述,讓本來撲朔迷離的事件亂上加亂,然而到了庭上周又承認自己作假。『不排除他有爭取以好的態度換早點出去的心理動機,不過他在庭上還是重申了自己拍到「大型貓科動物後半身」這一說法,值得玩味。』
顧律師表示,周在緩刑期間是有權利提起申訴的,這麼做也不會影響到他緩刑的撤銷,除非他有別的『主動犯罪』。但他認為司法機關重新鑒定虎照的可能性不大,『一般來講,刑事類案件的鑒定是由公檢法等司法機關來委托做的,個別的也可以由律師事務所或代理律師委托。因此此前網易委托華夏物證鑒定中心所做的鑒定,主體資格是否合適、結論是否被法庭采信都不一定。』他說,在二審過程當中,曾經向法庭提出申請做虎照真偽鑒定,但法院認為現有材料足以證明周正龍作假,加之周本人在庭上承認自己作假,這個建議未被采納。
顧律師認為,法院認為周正龍作假的證據,一是他本人的口供,一是警方的現場重建,還有就是年畫虎,但周在庭上的供述多次出現反復,且在卷宗上以『周正尤』等做記號,證明這不是他真實的意願表示;且警方去做現場重建也不是在周的帶領下,而是根據照片找過去的,拍照者所處位置及被拍物所處位置出現誤差,都會導致結論的偏差。『所以我們一直堅持,消除質疑的最有力的證據,就是請中立的權威鑒定機構對周正龍所拍照片進行鑒定,看到底有沒有被PS過、照片中的老虎到底是不是活體。』他說,他最晚在元旦前去安康中院遞交周正龍的申訴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