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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上海市浦東新區原副區長康慧軍腐敗案作出一審宣判。法院認定康慧軍受賄590萬餘元,另有1211萬餘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兩罪並罰依法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
長期掌握土地交易大權的康慧軍,被稱為『炒房區長』。截至案發時,他和妻兒名下的房產達14處。
坐擁14套房產的『炒房區長』
2007年六七月間,中共上海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局級以上公職人員住房情況進行了一次普查。時任上海市浦東新區副區長的康慧軍,居住在浦東新區陸家嘴核心地段的豪華樓盤『仁恆濱江園』內,住房面積320餘平方米。當時康慧軍在申報此處住房時,申報價格明顯偏低。此後上海市紀委對此展開調查,結果查出這套當時市場銷售價近1000萬元的房產,康慧軍利用職務之便僅花270餘萬元就順利到手。這套房子日後成了康慧軍腐敗案的重要突破口。
現年52歲的康慧軍,2004年被任命為浦東新區副區長。此前,他曾先後擔任上海市浦東新區經濟貿易局局長、上海陸家嘴(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主掌浦東商務中心陸家嘴地區的土地交易數年。而其擔任浦東新區副區長後,分管的多個地區因區位優越,土地資源豐厚,被人戲稱『浦東新地主』。
1993年至2001年間,康慧軍利用擔任陸家嘴集團總經理的職務便利,多次為上海仁恆房地產有限公司獲取浦東世紀大道多個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提供幫助。
2001年1月,康慧軍以1999年開盤價每平方米1000美元(折合人民幣8300元)的優惠價格,購得仁恆公司一期開發的一套144餘平方米的房屋,總價人民幣119萬餘元。
康慧軍的辯護律師證實,當時康慧軍急於想買仁恆一期房產,但一期已售罄,仁恆公司某高層索性將其自住房轉賣給康慧軍,不僅售房價格上有優惠,還外送所有家具和電器。
2005年至2006年間,上海房價迅速攀昇,時任上海市浦東新區副區長的康慧軍和妻子王孝琴決定換一套面積更大些的房產。他們看中了仁恆三期一套320餘平方米的精裝樣板房。康慧軍向仁恆公司吐露心意後,公司出臺了一套『換房』方案:將康慧軍此前144餘平方米的舊房收回,再以1999年開盤價每平方米1000美元(折合人民幣8300元)的價格讓康補充面積差額,這樣一來,康慧軍以270餘萬元的總價拿下了這套當時市價近1000萬元的豪華房產,樣板房所有家具和電器白送。
經核實,康『換房』的購房價與市場價差額為489萬餘元,這也是其被控的受賄罪名最主要的資金構成。
法院查明,康慧軍夫婦案發時所持房產達14處。據查,僅房屋出租一項,康慧軍夫婦就從中獲益133萬餘元。此前,他們在房屋轉手買賣的『投資』上就曾獲利568萬餘元。記者了解到,加上案發前已轉手銷售的數套房屋以及由於利害關系退還的幾套房屋,經康慧軍夫婦過手的房產超過20套。
【專家點評】上海大學社會學專家顧駿:近年來,商人的唯利是圖和官員『審批權力』的結合,使得房地產領域成為商業賄賂的重災區。因此,必須加大治理房地產領域的腐敗力度,必須把公共權力置於有效監督之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兩高』司法解釋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向請托人購買房屋、汽車等物品的,一概以受賄論處,其矛頭正是直指此類新型較隱蔽的腐敗行為。『希望紀檢監察部門對領導乾部的「住房普查」制度化、長效化。』顧駿說,『只有這樣,纔能讓越來越多隱藏的腐敗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