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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廣州70位市民被“瘦肉精”毒倒,當地“瘦肉精”檢出率也急劇上升。截至24日,在過去約1個月時間裏,廣州、佛山等地相繼檢出約50批“瘦肉精”檢測呈陽性的生豬。隨着有關部門加大檢查力度,“瘦肉精”的影響已得到有效控制,但記者近日調查發現,檢測環節仍存在一些漏洞。一些生豬儘管戴有“電子耳標”(可提供包括豬種來源、餵養飼料、曾施打過的藥物和疫苗等更多、更準確的信息),且都能出具合格的手續,卻還是檢出“瘦肉精”超標。(據人民日報3月26日)
調入生豬時,需要有生豬產地農業主管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書;到了交易市場,需要接受動物檢疫部門的抽檢;在肉聯廠或者屠宰廠,工作人員要提取尿樣檢測,主管單位則是質檢和工商部門;市場上豬肉的檢測,則由動物檢疫部門負責。按理說,這些環節足夠嚴密了。人們不禁會問:如此嚴密的一道道連環檢測,爲何仍然擋不住“瘦肉精”呢?
其實何止一個“瘦肉精”?很多的已發生過安全事故的食品,不都有一系列的檢測合格的手續嗎、有不少的獲獎證書嗎?我們食品安全缺乏可靠保障,重要的一個原因是,一些地方、一些部門的食品監管本身就是不安全的。而造成這種不安全狀況的一個主要因素就是:利益捆縛。
一道道食品監管是需要成本的。這個很自然,也很正常。但是一些部門,將這種“成本”完全變成了對企業的“收費”,蓋章等同於交錢,交錢等同於檢測。如此,哪裏還稱得上是“監管”,豈非成了“錢管”?食品監管的手足被金錢捆住了,其結果就是:食品監管將朝着“利潤最大化”方向發展。但是這樣的監管能有保障嗎?
食品監管不僅牽扯到相關部門與企業和商家之間的利益關係,也會牽扯到相關部門之間的利益關係。對一些食品企業來講,質監、工商、衛生、農業、檢驗檢疫等各部門,都是得罪不起的“上帝”。湖北省質監局一位負責人就曾講過,多頭管理造就出來的部門利益,已成爲改變現狀的最大阻力,“這也直接導致了一些地方出現‘有法不依,執法難嚴,違法難究’的現象”。
此外,食品監管還牽扯到地區與地區之間的利益關係。上面提到的《人民日報》報道中稱,“廣州市天河牲畜交易市場鑑於湖南、河南兩省多個地區輸入的生豬檢測出‘瘦肉精’超標,暫停這些地區生豬輸入。但知情者介紹說,同樣一批生豬,換了不同的‘耳環’,出具外地的《報告書》,又公然乘車南下了”。
食品安全,由於會涉及到政府相關部門與商家之間的利益關係、部門與部門之間的利益關係、地區與地區之間的利益關係等等,會產生一系列很複雜的鏈條。我們要正視這種複雜性和食品監管工作的艱鉅性。但是有一點必須明瞭:這些鏈條不管多複雜,其終端則直接對準老百姓的嘴、對準羣衆的身體健康甚至生命安全。食品監管如果任由各種利益鏈條捆縛住了手腳,將直接危害到羣衆的健康。
食品監管會牽扯到利益關係,是必然的;理順這些利益關係,別使之變成“收費層層伸手,有事推來讓去”的局面,則是急迫的。否則,莫說一個“瘦肉精”,再有多少“精”,在某些“嚴格”的連環檢測下,也擋不住。(易逍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