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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買票了嗎?既然沒有買票,爲什麼要有座位?”在南京141路公交車上,一名中年男子強硬地要求3歲孩子讓出座位,遭到孩子母親拒絕後,男子竟然下去攔住公交車討要說法。乘客報警後,該男子自覺理虧,又返回車上。(5月31日《現代快報》)
因爲公交車上的座位而起糾紛、而引熱議的新聞自是屢見不鮮了,而急咻咻大動肝火以致攔停公交車討要所謂說法的人,雖說不多見,但也聽說過幾樁。可像南京這位大哥那樣,爲了跟一個3歲的孩子爭座而行此“壯舉”者,卻是聞所未聞。尤其這事還發生在“六一”兒童節前夕,不禁讓人對這位大哥的心胸和素質暗生鄙夷。不過,事情若是這麼情緒化地驟下結論,也太過簡單化了些,也辜負了這篇新聞所揭示的道德觀念上的衝突。何以這樣說呢?蓋因爲這裏面還有其他需要掰扯的問題。
“孩子買票了嗎?既然沒有買票,爲什麼要有座位?”不用說這位大哥的常識是夠欠缺的,兒童免票或半票是社會對兒童的特殊優惠和照顧,也是社會愛幼傳統文化的具體體現,這已寫進法規裏,併爲此劃定了免票線和半票線。雖說身高標準時有爭議,但兒童需要特殊優惠和照顧是不該有爭議的吧。所以南京這輛公交車上的這位3歲孩子有權利免票並有權坐着是沒有問題的。可是大哥一句“你把孩子抱着坐不就行了嗎”,卻也折射出一種尷尬——在這位大哥的眼中,這孩子就如行李包袱般是可以在大人的腿上屈就的。也許,很多人比這位大哥境界高一些,不至於像他那般蠻橫,認爲孩子不能有自己坐座位的權利,可換作別的場合未必就那麼禮讓了。如果上綱上線一點地說,某些時候、某些國人甚至包括孩子的父母並不把孩子當成一個有完整人格和尊嚴的人,而是認爲孩子是大人的附屬品。這樣的例子我還是不舉了吧。
也許有人爲這位大哥鳴不平,大哥是跟小孩過不去嗎?明明是跟小孩子的母親過不去!好了,這正是我要評說的第二個問題。“你把孩子抱着坐不就行了嗎?”我想,若是孩子一個人坐在那裏,這大哥應該不至於叫他讓座的。而在一輛人頭攢動的公交車上,一個3歲孩子的母親固然可以心安理得地坐着,坐觀他人“摩肩接踵”,然而,此時她若把孩子抱在自己腿上給其他有需要的人讓座,她應該能贏得我們的敬意,並同時給孩子上一次身體力行的道德實踐課。
寫到這裏,讓我想起了一則同樣發生在公交車上的故事。今年4月30日是揚州的第二個“公交讓座日”,幾位老人發出一份有關“公交讓座日”的倡議書。不過,倡議的內容是動員老年人給年輕人“讓個座”。倡議書上寫道:“在第一個‘公交讓座日’,我們得到了年輕人讓座的禮遇。但尊重與關心是雙向的,我們也別讓年齡大成爲一種特權,年輕人也有他們的辛苦。我們在享受‘公交讓座日’的同時,也要體諒年輕人,儘量避開出行高峯期,讓他們輕鬆上下班,以最飽滿的狀態投入到工作之中……”
小小車廂,人生百態,社會大舞臺,我們既是看客、過客又是切實的表演者,權利多數時候要較真兒,不較真兒權利會有被冷落不彰的危險,可有時候卻不需要那麼較真兒而要學會“捨得”。正是這種人人的“捨得”才鑄就社會的公德,從而使這個世界和社會日趨和諧。(宋學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