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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法治社會裏,數千人竟然用殘暴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用另一方的流血來表達利益訴求,這樣的悲劇顯得格外沉痛。國企職工打死企業管理者,體現社會斷裂的加劇和非理性情緒的蔓延,以及利益表達機制的缺失。
瞿方業
7月24日,國內著名民企建龍集團重組通化鋼鐵集團時遭職工反對,委派的總經理陳國軍被圍毆致死。集團子公司通化鋼鐵停產11小時。當晚,吉林省政府宣佈,建龍將永不參與通鋼重組。(7月27日新京報)
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一個剛剛上任不到3天的總經理就被企業職工羣毆致死,這樣的悲劇不能不引人深思。陳總經理上任才三天,想來和通化鋼鐵集團衆多職工並無私人恩怨,他的死,直接糾結於國企與民企合作的矛盾中,當這種矛盾當時沒有協調好,走向極端,悲劇就發生了。
那麼,導致悲劇發生的根源到底是什麼?首先是建龍集團重組國企通化集團迷霧重重,讓職工疑慮叢生。早在2005年12月30日建龍集團以近12億元正式收購原通鋼集團,組建新通鋼集團。在新通鋼集團中,吉林省國資委持有46.64%的股權,華融資產經營公司持有14.6%的股權,浙江建龍鋼鐵公司持有36.19%的股權,通鋼集團管理層持有2.57%的股權,實現了國有、民營、金融機構共同出資的多元產權結構和法人治理結構。但這種治理結構並沒有給通鋼集團員工帶來什麼利益。去年金融危機下,通鋼集團連續虧損,一再限產,員工工資也減到每月人均300元。今年年初,建龍集團決定與通鋼集團進行股權分立。
這就是說,無論前期重組的目的是什麼,重組結果並不好,企業效益下滑,職工利益受損。但隨着4萬億政策投資的拉動,今年6月通鋼首次扭虧實現盈利6000餘萬元。但在這個時候,建龍又回來了,要控股整個通鋼集團。企業虧損的時候撂挑子,而國企走出陰霾又回來了,而吉林省政府還支持建龍回來,這個結局哪個國企職工會接受?人們一定會想,建龍集團爲何馬力這麼大,竟能在企業不行的時候撂挑子,在企業好轉之後回來“摘桃子”。這種合作不能不令人疑慮重重,感覺蹊蹺。企業合作,是爲雙贏,但過去許多民營企業與國企合作的歷史,往往和侵吞國有資產相關聯,建龍團與通化集團的合作是不是產生了這種結果,不得而知,但這種令人蹊蹺的合作沒有實現雙贏卻是肯定的,通鋼職工應當有切膚之痛,他們反對,並非全無道理。
其二,民企與國企合作,國企職工的利益不應當受損。企業合作,其目的是雙贏,實現各方利益最大化。但在此過程中,應當儘量保障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不光投資人要受益,企業員工也應當受益,不能爲了合作就損害職工合法權益。就國企來講,在與民營企業合作的時候,更要考試這個特殊性。國企許多員工家庭都是幾代人同在國企,國企興亡牽繫着幾代人的利益和情感,那麼,在改制和重組的時候,更應當考慮這類因素。以往國企改制或重組,常常發生侵害國企職工權益的事,這正是矛盾突發的根源所在。
陳國軍總經理被圍毆致死,他死於民企與國企合作之中的矛盾中,死於不透明的合作機制中。他的悲劇是整個社會的悲劇。應當說,職工用打死管理者的方式來表達訴求,這種做法非常錯誤。但也應當看到,職工表達利益的機制並不完善和暢通,他們的利益往往被忽視,從而讓雙方的矛盾變得難以調和。這種國企與民企合作而引發的羣體性事件,和其他許多羣體性事件一樣,都是大衆利益不能得到有效維護的結果,應當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和反思。無論國企改制也罷,企業重組也罷,如果總是以犧牲多數人利益爲代價,羣體性事件將難以避免,毆死總經理的悲劇將難以避免。
在一個法治社會裏,數千人竟然用殘暴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用另一方的流血來表達利益訴求,這樣的悲劇顯得格外沉痛。國企職工打死企業管理者,體現社會斷裂的加劇和非理性情緒的蔓延,以及利益表達機制的缺失。社會應當認真分析這種暴烈情緒產生的根源,以彌合社會的傷口,消除悲劇發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