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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機場航空安全檢查部行李檢查分部檢查員在ZH9730次航班一旅客的托運行李中發現一支口紅式打火機。
2010年1月7日14時30分,天津機場安檢部行檢分部AT工作站判圖員在對托運行李進行檢查時,發現一行李中有一個口紅式外型的疑似打火機物品。經四級複檢站X光機操作員判別後,隨即通知五級開包員對行李進行開包檢查。
在客運人員的配合下,安檢人員找到即將登機的,託運該行李的旅客,並將其引導至飛機下面將行李打開。經安檢人員檢查確認,行李內的物品確爲一口紅式造型的打火機。安檢人員現場對旅客說明打火機不能夾帶於行李中託運,旅客表示將該打火機棄置,隨後行李被裝上飛機放行。
春運臨近,航空旅客流量逐漸加大,爲了確保航班和旅客的人身、財產安全,天津機場安檢人員提醒廣大旅客,不要在隨身攜帶或者交運的行李中放置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和放射性物品或其他違規物品,以免因此耽誤行程。旅客可向機場、航空公司、及其他客票銷售代理部門諮詢航空行李運輸的相關規定,確保出行順利。(通訊員王琦 朱明 李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