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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簡易棚後面,岑金能手持警務人員打砸後遺落在家中的公文包及被打砸後的現場照片 |
有村民反映,槍殺兩名村民的貴州省安順市關嶺縣坡貢派出所副所長張磊,5年多前在崗烏鎮派出所當副所長時,曾與一民警酒後夜闖民宅,打爛房門,強行入室又打又砸。但時任崗烏鎮派出所所長矢口否認。
>>>村民
派出所副所長
醉酒夜闖民宅亂砸
到坡貢派出所任職前,張磊在崗烏鎮派出所當過副所長,時間為2003年10月到2008年3月。崗烏鎮小盤江村村民岑金能反映,2004年4月4日,張磊和一名民警醉酒闖入他家亂砸一通。
岑金能當時在深圳打工,家裡只有妻子伍典芬和13歲的兒子。伍典芬告訴記者,當天深夜12時許,她和兒子正在睡覺,突然聽到屋外水桶被踢,緊接著是敲打房門的聲音。問是哪個,外邊的人說,他們是警察,手裡有槍,快來開門。她和兒子躲在床上不敢下來,很快,簡陋的木門被打開,兩名男子強行進入室內,問岑金能在哪裡?得知岑在外地後,便拿著鋤頭和木棍在屋裡亂砸亂捅。
『搶人了!救命啊!』門還未破時,伍典芬便開始大叫。山中寂靜,聲音傳得很遠,不少村民陸續趕來。本家的伍典景和伍典茂迅速跑到二樓後,兩名男子隨即出屋離開。伍典景和伍典茂記得,兩名男子身穿便衣,自稱是公安局的,『有槍,你們來多少人我們都收拾得下。』
>>>警察
欲用60元
贖回遺落公文包
兩名男子下山時,時任崗烏鎮派出所所長的龍發纔趕到。另一名目擊者——岑金能的堂弟岑金文稱,龍當時說,那兩個人是他的手下,喝酒喝多了亂搞。然後,三人一起離開。
風平浪靜後,伍典芬發現,鍋臺、櫃子等僅有的一點家當都被砸壞,幾塊石棉瓦從屋頂掉到了地上。門口躺著個公文包,裡面有案件詢問筆錄、印泥、鑰匙、通訊錄、暫住人口登記表等,其中,詢問筆錄上的筆錄人是『張磊』。
第二天,龍發纔等3名警察和伍典衛等村乾部來到伍典芬家。警察說,昨晚的事是他們做的,把一個公文包掉在這裡了,現在要拿回去。伍典芬不給。警察說,用60元錢贖。伍典芬還是不給。直到今天,那個公文包還在伍典芬手上。
伍典芬很快知道,那兩個警察,一個叫張磊,一個叫梅陸。
>>>原所長
否認打砸民宅一事
記者將岑金能當年的投訴材料復印後轉交給關嶺縣公安局政工監督室主任王湛。王湛說,他們會根據這一材料調查清楚。
對於張磊酒後打砸岑金能一家之事,現已調到關嶺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的龍發纔矢口否認。至於那個裝有張磊簽字的詢問筆錄的公文包,龍的解釋是,是掉在山上的。
3槍均在
10厘米內射擊
『我們是講究科學的,屍檢結果是經得起歷史檢驗的。』19日上午,貴州省安順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政委、副主任法醫師許勇告訴記者。他說,兩名死者所中槍彈遺留痕跡均為近距離射擊所致。所謂近距離射擊,一般是指槍口距目標10公分以內的距離。
許勇分析說,根據對兩名死者的屍檢結果,可以得知兩死者所中三槍彈均為近距離射擊形成,其中,郭永志左額顳部射入口射擊距離為接觸性射擊,且三處槍創均為正面射擊形成,即前進後出。郭永志右大腿中彈主要傷及肌肉,未傷及到主要血管和骨骼,一般來說,此種情況下傷者仍有自主行為的能力。
他說,如果郭永志腿部中彈倒地並爬行,應有移動痕跡和血跡,但現場勘查未發現有這類痕跡,郭永志倒地位置系原始位置。且郭永志如在爬行中中彈,槍創應是後進前出,這與屍檢結果正好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