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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市級機關、公安機關和駐津部隊廣泛開展“做文明交通模範”活動
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市文明辦、市級機關工委、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公安局、天津警備區政治部、武警天津總隊政治部等六部門作出決定,自5月份起,在市級黨政機關、行政執法部門、公安機關和駐津部隊中廣泛開展“做文明交通模範”活動,推動落實“文明交通行動計劃”活動,促進形成文明安全的交通環境。
據瞭解,“做文明交通模範”活動包括加強文明交通教育,各有關單位對所屬車輛定期進行檢查。對所屬駕駛人要開展宣傳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安全行車意識。模範遵守交通法規,不闖紅燈、不酒後駕車、不開特權車、霸王車,不亂停亂放,騎車、乘車、走路外出時也要做到文明騎車、文明乘車、文明走路,做文明交通參與者。把開展“做文明交通模範”活動情況作爲評選文明單位的依據。公安交管部門將加強對市級機關、公安部門和駐津部隊的車輛管理,嚴格執法,對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重點治理。
連日來,“做文明交通規範活動”在幹部羣衆和公安民警中產生積極反響。和平區委一位機關幹部說:“我們代表着機關形象,理應以身作則,作出表率。”河西區的一位市民說:“改善交通秩序,關鍵在於公務人員做出榜樣、市民養成文明出行習慣。”一位交通民警表示:“要注重提高自身素質和轉變工作作風,以文明執法、熱情服務的實際行動樹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