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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戶籍改革的重點,是要剝離附加在戶口上的權益和福利,同時又必須找到一種替代性的人口管理手段,以保證人口的有序流動,這也是提供公共服務和進行社會管理的基礎。』近日,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發展研究部(以下簡稱『國研中心社會部』)副部長貢森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說。
受國家發改委社會司委托,國研中心社會部最近完成了『主體功能區人口管理政策研究』,提出了促進人口經濟分布協調的政策思路和系列政策措施,其中對於戶籍改革有著獨到的闡述。
近年來,關於戶籍改革的呼聲一直很高。社會上較為流行的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是取消戶籍制度,另一種觀點認為要實現完全的遷徙自由。課題組認為,『戶籍』本身其實只是一種登記制度,關鍵在於戶籍准入的各種條件和戶籍背後的各種權利和福利,造成身份差別。『在地區差別較大或既得利益阻力較強的時候,即使取消了 戶籍 這種區分辦法,也會有另外的辦法來進行區分,以維持身份和權利差別。』國研中心社會部部長葛延風說。
因此,課題組認為,當前戶籍改革應該遵循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使原來的『高門檻、一次性』,過渡到『低門檻、漸進式』地獲得權益。即只要滿足最低的居住條件,就可以辦理居住證,享受與原戶籍人口同等的選舉權和就業權,同等參加社會保險的權利,以及免費享受義務教育和基本免費的初級衛生保健;而被選舉權以及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性住房等社會救助的享受資格,要具有一定社保參保年限或繳稅年限纔可獲得;在一些大城市和特大城市,部分與戶籍掛鉤的特殊行業就業資格、參加高考資格,可以通過更合理的替代性管理手段,有條件地放開。
戶籍是怎樣與福利捆綁的
貢森告訴記者,戶籍制度本來是一種按住戶登記的人口管理制度,但我國的戶籍制度被附加了過多的權利,演變成與戶口性質和登記地相掛鉤的權利界定和利益分配制度。據課題組調查,目前與戶籍掛鉤的個人權利有20多項,涉及政治權利、就業權利、教育權利、社會保障、計劃生育等各個方面,其他還包括義務兵退役安置政策和標准、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等。
『我國的戶籍制度之所以廣受關注和飽受爭議,正是因為它與公民的權利分配全面掛鉤。』貢森說。
在我國,戶籍制度除了發揮一般的人口管理和治安功能外,在不同的歷史階段,還承擔了其他重要功能。
計劃經濟時期,在糧食短缺和重工業優先發展的戰略背景下,戶籍制度主要發揮了嚴格限制農村人口向城市流動的作用,以保證工業化的積累和保護城市就業。『1958年確立的嚴格的戶籍制度帶來的副產品是,由於這一制度能夠有效地把農村人口排斥在城市體制之外,且農民在決策過程中幾乎沒有發言權,只面向城市居民這一小部分人口的廣泛福利,諸如全面就業、住房、醫療、教育、幼托、養老等制度就隨之建立了。』
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糧食供應日漸充足和城市經濟對勞動力需求的迅速增長,戶籍制度限制人口流動的功能逐漸弱化,但同時,戶籍成為保護城市和本地人口社會福利的主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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