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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監會3日稱,已向各商業銀行發布通知,要求其立即對本行所有服務項目的收費進行自查清理,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對爭議較大的收費項目要對定價水平進行合理性評估。銀監會要求,各商業銀行對違反規定的收費項目,要立即停止收費。(據8月4日《新京報》報道)
從『零鈔清點費』,到『ATM跨行取款費』,再到『打印賬單費』,近年來銀行業的收費漲價風起雲湧。據銀監會內部人士透露,2003年《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出臺時,銀行服務項目僅有300多種,現在已發展到超過3000種,在服務翻倍的同時也開始收費。
面對如此銀行收費漲價潮,監管部門出面要求清理、規范,當然必要、值得歡迎。但細看銀監會的具體要求內容,卻又有些失望。
比如,對於服務收費項目的清理僅僅限於銀行的『自查』,而不是『他查』。自己查自己,當真能把問題查清楚並『及時整改』?再如,『對爭議較大的收費項目定價水平進行合理性評估』,評估無疑很必要,但問題是由誰來評估?
銀監會要求『違反規定的收費項目,要立即停止收費』。問題是,對於違規收費,豈能僅止於『停收』?此前已經收了的難道就白收了,其違規行為難道不應被再追加處罰?
銀行收費項目之所以爆炸式地猛增,銀行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是一個方面,但歸根溯源,在於相關的公共監管制度配套的滯後、不到位。比如,銀行設置新的收費服務項目,究竟應該遵循怎樣的程序。怎樣測算定價成本、由誰來測算,是否應該以及如何征求聽取消費者意見,現行法規均沒有一個明確嚴格的說法。
據悉,銀監會和發改委目前正抓緊對新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的頒布走法律程序,《辦法》的草案最快本月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