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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挪用單位貨款用於個人炒股,沒想到卻被非法炒股網站騙得血本無歸,最終落得竹籃打水一場空。日前,河東區法院以挪用資金罪判處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6年。
犯罪嫌疑人夏某,男,32歲,在某商貿有限公司任業務員,負責鋼材和鋼板的銷售。2008年,夏某因個人業績突出被提昇為業務經理。2008年初,夏某把辛苦攢下的錢委托給一家股票網站炒股,不料卻一再虧損。眼看陸續投入的血汗錢打了水漂,夏某盯上單位貨款。2008年7月,夏某將單位70多噸鋼板賣給一名外地客戶,收得貨款55萬餘元。他沒按公司規定將這筆款交回,而是分多次轉入炒股網站賬戶上用於炒股。
2008年10月,夏某發現炒股網站已無法登錄,連所謂服務電話都成空號。此時恰逢公司對賬,55萬餘元貨款沒有到賬的事東窗事發,夏某只能謊稱貨物沒賣出去暫時搪塞。年底,夏某離開公司藏匿他處,公司發現後報警。
逃避在外的夏某整天東躲西藏,由於巨大精神壓力和悔恨心情,於2009年7月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並主動退還8萬元贓款。經公安機關調查,夏某所說的股票網站系非法運營。河東區人民檢察院以挪用資金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判處夏某有期徒刑6年。
檢察官在此提醒廣大市民,天下沒有免費午餐,炒股等投資行為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不要聽信誇大不實宣傳,謹防受騙;發現上當後要及時懸崖勒馬,切勿鋌而走險做出違法犯罪行為。(記者解金釗通訊員於秀珺葉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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