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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30年來,央企已經達到了一個輝煌的頂峰:在過去的數年間,央企從關乎民生的房地產業到涉及國家戰略安全的石油、鋼鐵產業,無不高歌猛進。
國資委前主任李榮融在2009年4月舉行的博鰲論壇上宣布:到2008年年底,140多家中央企業實現利潤6652.9億元,其中有3大企業利潤過千億元,2008年度,中國石油淨利潤1144.31億元,蟬聯亞洲最賺錢企業;中國移動盈利1127.93億元,成為全球最賺錢電信公司;中國工商銀行稅後利潤1108億元,成為全球最賺錢銀行。
但與此同時,央企的負面新聞也越來越多,甚至一度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中航油原總經理陳久霖從2003年下半年開始介入原油期貨交易,至2004年11月30日終止所有原油期貨交易,中航油累計虧損5.5億美元。盡管隨後中航油完成重組避免了破產清算,但也給國家造成巨額損失。而在2009年被判決的『陳同海案』中,在沒有董事會約束的情況下,中石化原掌門陳同海作為『一把手』的權力大得驚人。有媒體報道稱,陳同海的獨斷專行早已名聲在外,曾有公司約見陳同海,僅談了40分鍾他就同意出資兩億元入股。
從『陳久霖事件』到『陳同海案』,到2009年出現的『央企套保集體虧損事件』,再到『CCI行賄案』,這些事件無不與央企密切關聯。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上述案例非常典型地體現出了由於央企的公司治理不到位,『一把手』沒有受到制衡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