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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11日對鎮江城管收取預交罰款進行了報道,在社會上產生了強烈反響。12日上午,記者從鎮江城管部門獲悉,他們已經緊急叫停收取『預交罰款』,城管部門還在山巷廣場對面拆遷空地上平整出近1200平方米的場地,並攤鋪了近800平方米的瀝青,供展商安置攤位。從12日晚開始,展商已經開始轉場,山巷廣場將交還鎮江市民。
12日上午,記者來到山巷廣場,發現所有攤位都被雨布、油布包裹,不少攤位的玉石器已裝進木箱。眾多城管執法隊員正在現場維持秩序,部分工作人員在逐一做攤主的思想工作。由於組織者劉某已經『失蹤』,眾攤主被劉某收取的費用也無法討回,加上轉移這麼多玉石器困難重重,轉移場地遭到攤主的強烈抵觸。
鎮江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潤州分局副局長史群為說,收取『預交罰款』是不對的,當初主要是考慮違章人逃避處罰而定的,現在他們已經全面停止收取『預交罰款』的行為。他說,組織者劉某11月1日就與鎮江市城投公司下屬的『鎮江房地產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了『場地租用審批表』,而且協議佔用面積只有70平方米,協議交納保證金是10000元。但實際上,這些攤位佔地面積超過了700平方米。在廣場管理方同意布展的前提下,他們纔接受組織者劉某的3000元『預交罰款』申請,目的也就是想提醒攤主們不要佔道經營,哪知道反而被他們誤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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