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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3日,李基益偷摩托車時被抓獲,瓊中縣刑警隊在審訊他的過程中,將其送到醫院搶救。
●2002年12月14日凌晨,李基益死亡,家屬要求解剖屍體,但法醫找理由沒解剖。下葬前,死者的家人為其換衣服時,發現其身上有多處挨打的痕跡。
●2002年12月17日,死者的家屬找公安機關討說法,瓊中縣公安局以『未解剖屍體,無法確定死因』為由不予立案。
●2004年5月19日,瓊中縣檢察院就此向瓊中縣公安局發出了『開棺驗屍建議書』。
●2004年6月23日,有關人員在李基益家人的同意和見證下開棺驗屍,鑒定結論為『李基益生前因頭部受到鈍器外力作用造成顱腦損傷死亡』。
●2004年9月1日,瓊中縣公安局作出了立案決定。
●2005年3月15日,瓊中縣公安局向死者家屬書面下文稱,『由於時間久,取證難、群眾不配合,造成至今無法結案。』
●2005年11月,本報記者開始對此案進行調查。抓捕、押送、審訊李基益的民警都稱沒有打過李基益,而是在抓捕時農場的職工打過他,但農場職工表示沒有打過。
●2005年11月19日,本報披露了所調查的內容。
●2006年6月9日,兩律師根據本報內容再次到案發現場詢問了目擊證人。
●2006年6月14日,死者的家屬將律師所調查的材料交到了省人民檢察院。
●2006年8月4日至2008年8月19日,4犯罪嫌疑人相繼被捕,並依法被判刑。(記者陳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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