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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共科目筆試日前已結束,然而按照往年慣例,考試的計分標准和答案將不公布。
今年國考行測滿分為100分,一共有135道選擇題。但讓考生困惑的是,這135道題每題的分值是多少——考試大綱裡沒有說明,試卷上也沒有寫明;同時考試主管部門還不提供參考答案,考生無從知曉答題正誤。
華東政法大學行政法專家鄒榮教授表示,公務員考試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公開評分標准與參考答案是考試主管部門的應有之舉。『《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條指出,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是政府信息。錄用公務員是人事部門履行職責的行政行為,因此試題、答案和計分標准都是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的信息,既然是政府信息,除了不得公開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外,其他的政府信息都應當主動公開或者依申請公開,上述信息依據《條例》第九條,顯然屬於應主動公開的范圍。』鄒榮說。
鄒榮指出,為國家選拔優秀人纔的公務員考試應當具備科學性與准確性,公布試題、答案和計分標准有助於社會各界監督考試,減少可能存在的『陰暗面』。『司法考試之前也不公布答案,但後來不僅公布參考答案,還接受各界對答案的質疑,公務員考試應當借鑒這種做法。』
鄒榮還表示,考試主管部門不公布試題、答案和評分標准無助於減少考試培訓機構利用考試進行商業化行為。『考試培訓機構對公務員考試題目進行研究是一種正常的行為,只要在法律的界限內,並無不妥,公布相關信息反而壓縮了這些機構的炒作空間。』
鄒榮補充說,公務員考試還應當像司法考試一樣讓對分數有疑問的考生免費查分,雖然這項舉措的行政成本很大,但『讓正義以看得見的方式被實現』價值勝過花費這些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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