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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去年3月以來,本市檢察機關開展為期兩年的嚴肅查辦危害民生民利瀆職侵權犯罪專項工作,並取得顯著成效。據統計,截至今年1月,全市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處涉及危害民生民利的瀆職侵權犯罪案件23件31人。
據了解,在此次專項工作中,檢察機關重點查辦的是:放縱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藥品、農資用品等其他商品的瀆職犯罪;社會保障和涉農領域危害社會事業建設、強農惠農等專項資金和政府投資安全的瀆職犯罪;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背後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非法批准征用、佔用土地,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及違法強制征用土地、違法強制拆遷,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等8類涉及民生民利的瀆職侵權犯罪。
根據高檢院的工作部署,去年以來,本市檢察機關反瀆職侵權部門,堅持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緊緊圍繞黨和國家關於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決策部署,集中查處了一批危害民生民利的瀆職侵權犯罪案件,使群眾反映強烈的一些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今年1月,紅橋區檢察院根據群眾舉報,立案查處了該區某拆遷片指揮部動遷組組長崔某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采取弄虛作假的手段,侵吞拆遷補償款27萬餘元案件。2011年4月,北辰區檢察院根據群眾舉報,立案查處了該區某鎮某村委會主任吳某,利用協助鎮政府從事本村土地管理工作之機,在未經土地管理部門批准的情況下,違法國家有關規定,與韓某某等人簽訂土地出讓協議,將12.8畝的農業耕地,以每畝12萬元價格,變更為工業用地,致使12.8畝耕地被毀案件。(記者趙首蕊 通訊員朱建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