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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天獲悉,爲進一步提高鄉村旅遊發展的規範化和標準化,薊縣正式出臺《薊縣鄉村旅遊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並開始施行,原《農家院旅遊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停止執行。
《規定》要求,旅遊特色村的各項建設應嚴格依規劃進行;縣、鎮鄉、村要保障旅遊者的人身、財產安全,定期簽訂鎮鄉、村、戶三級安全保障體系責任書;縣旅遊局組織鄉村旅遊經營者進行服務質量認證、等級評定和複覈,加強檢查力度,與治安管理掛鉤;工商、衛生、環保等10餘個單位按照各自職責搞好對接服務。
《規定》提出,旅遊經營者對污水和生活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達標方可排放。經營鄉村旅遊需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和相關許可證;建築和附屬設施、衛生、交通、通訊、安全防範、內外環境、服務項目及質量等要合法並達到相關標準;管理和服務人員身體健康,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服務技能。
此外,與酒店、旅店管理相同,《規定》要求農家院同樣實行“旅遊者住宿實名登記制度”,設立安全機構或專人,配置必要的安全設施。違反《規定》的,將由縣旅遊局依據《天津市旅遊條例》予以處罰。
近年來,薊縣逐步實現鄉村旅遊產業的規模壯大和規範提升。目前,全縣鄉村旅遊已發展到11個鄉鎮,市級旅遊特色村(點)104個,休閒農莊7個,鄉村旅遊經營戶1260個,各種採摘園4800畝,垂釣園50個,從業農民4萬餘人。2011年,全縣鄉村旅遊共接待遊客139萬人次,直接收入1.6億元。(記者陳欣通訊員聞強張紹偉李鵬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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