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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目前,天津市醫保登記糖尿病病人共有20萬人。近兩年,糖尿病的優惠政策被一些不法之徒利用,欺詐騙保、倒賣藥品的行爲屢禁不止。爲了維護參保患者的利益,我們向全市糖尿病病人發出一份服務信,明確解釋今後糖尿病病人該如何鑑定、就醫、報銷,並正式公佈剛剛掛牌的11家糖尿病門特病種鑑定中心以及24種可以報銷的降糖藥品。
今後,凡參保人員確診爲糖尿病,需要辦理醫保門特登記的,應當到市人力社保局和衛生局指定的11家門特鑑定機構鑑定(名單附後)。經鑑定機構鑑定符合門特標準的,由社保經辦機構登記確認後,可以享受醫保門特報銷待遇。登記有效期爲兩年,兩年期滿需要延期的,應當在登記期滿前兩個月內重新鑑定,並登記確認。該政策已經從今年2月13日起實施。
辦理門特登記確認的糖尿病患者,可以持社會保障卡在自己選定的定點就醫服務機構就醫購藥,在一個年度內,降糖藥品費用未超過1萬元的,繼續聯網刷卡報銷;降糖藥品費用超過1萬元後,發生的糖尿病門特醫療費用先由本人墊付,年終一次性申報報銷。也就是說,降糖藥品費用確實需要超過1萬元的,仍然可以享受醫保門特的報銷待遇,只是需要個人先墊付一部分。而且參保患者住院治療或在普通門診就醫的,繼續實行聯網刷卡報銷,不受影響。降糖藥品主要包括18種西藥和6種中成藥(明細附後)。需要特別提醒的是,爲了方便墊付患者報銷,患者應繼續在醫院刷社保卡上傳診療信息,社保經辦機構將以此作爲墊付醫療費審覈報銷的電子明細。
按照規定,今年醫師爲糖尿病參保患者開具處方時,醫保信息系統將向醫師提供患者在以往一段時間內各類藥物的使用情況,包括就診醫療機構(含藥店)、就診時間、用藥量、用法等信息,確保醫師能夠了解患者病情,合理施治,避免重複開藥。
爲打擊各類違規騙保行爲,醫療保險監控系統將實時監控各類就醫診療行爲。對鑑定機構虛假鑑定的,取消其鑑定機構資格;對參保人員虛假登記的,撤銷登記。對涉及騙取醫療保險基金支出的,按照《社會保險法》和本市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補充解釋
“藥品費”特指降血糖藥品費
《關於印發糖尿病門診特定病種醫保管理辦法的通知》實施已有近兩個月,在此期間,一些參保患者對於新規存在着一定的疑惑,針對普遍關注的兩大問題,記者專訪了市人力社保局的相關負責人。
記者:新規規定,已辦理糖尿病門特登記的參保患者,在一個年度內發生的藥品費用超過1萬元的,不再實行聯網報銷,新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墊付,按照城鎮職工或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墊付醫療報銷程序,年終一次性申報報銷。這裏面說的“藥品費”是什麼概念,如果患有較嚴重的糖尿病併發症,限額1萬元夠用嗎?不夠用怎麼辦?
市人社局:新規稱“藥品費”特指降血糖藥品費,並非全部藥品費。也就是說,計算1萬元額度時,只計算降血糖藥品發生費用。該項政策是在廣泛徵求臨牀醫學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充分考慮糖尿病患者用藥實際需求,審慎出臺的。據臨牀專家測算,絕大多數糖尿病參保患者一年發生的降血糖藥品費應該在1萬元以內。對極少數確實患有嚴重併發症、病情嚴重的,可繼續轉住院治療,仍然實行聯網刷卡報銷。
記者:如果患者是2012年2月13日前辦理的糖尿病門特登記,原登記的醫院又不在這次公佈的11家醫院範圍內,應到哪裏鑑定?什麼時間辦理?
市人社局:按照規定,參保患者被首次診斷爲糖尿病的,如需要辦理門診特定病種登記,應當持初次診斷材料到指定的11家鑑定機構進行糖尿病門特鑑定。經11家鑑定機構鑑定符合糖尿病門特標準的,社保經辦機構予以確認登記,納入糖尿病門特管理,按規定享受門特待遇。登記有效期爲兩年,兩年期滿需要延期的,應在登記期滿前兩個月內在11家鑑定機構重新鑑定,並辦理登記確認,無需在今年2月13日以後馬上就鑑定。
11家鑑定機構名單及責任範圍
天津市第一中心醫院範圍:南開、紅橋、河北、西青、北辰;天津市公安醫院範圍:河西、和平、河東、東麗、津南;天津市第五中心醫院範圍:濱海新區;天津市漢沽區醫院範圍:濱海新區;大港醫院範圍:濱海新區;天津市寧河縣醫院範圍:寧河;天津市武清區人民醫院範圍:武清;天津市靜海縣醫院範圍:靜海;天津市寶坻區人民醫院範圍:寶坻;天津市薊縣人民醫院範圍:薊縣;大港油田總醫院範圍:大港油田。
24種降糖藥明細
西藥部分(通用名):動物源胰島素;重組人胰島素;門冬胰島素;甘精胰島素;賴脯胰島素;格列本脲;格列吡嗪;格列喹酮;格列美脲;格列齊特;那格列奈;瑞格列奈;二甲雙胍;二甲雙胍(緩釋控釋劑型);阿卡波糖;伏格列波糖;吡格列酮;羅格列酮。
中成藥部分(通用名):玉泉丸(顆粒、膠囊);參芪降糖顆粒(膠囊);金芪降糖顆粒(膠囊、片);糖脈康顆粒;消渴康顆粒;參芪消渴膠囊。本組稿件記者侯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