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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一五星酒店洗碗工因帶剩菜回家給兒子補身體被酒店以盜竊酒店財物為由開除,引發關於情與法的輿論交鋒。
記者采訪了解到,酒店確有禁止員工帶剩菜回家的規定,對此很多酒店業人士表示,業內對剩菜剩飯這些廢棄食材都是集中處理的,除了一些小飯店會讓員工食用,管理稍正規的飯店都有一套規章制度。記者在多家星級酒店采訪發現,幾乎所有的酒店都禁止員工帶剩菜回家,一位蔡經理解釋說:『這主要有多方面的考慮,一方面食用過的食物可能遭到二次污染引起食品安全隱患,另一方面酒店也需要嚴格標准的管理制度來塑造整體的形象。』
不過,對於該酒店以盜竊酒店財物為由開除洗碗工,多數法律界人士和市民並不認可。南京瑞格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楊森說:『盜竊屬於刑法范疇,從這件事情來看,洗碗工只是違反了單位的規章制度,並不足以構成盜竊罪名。該酒店要進行處罰無可厚非,但只能從違反規章制度的角度進行。』
楊森認為,從《勞動法》規定的單位可以開除員工的相關條件看,這位洗碗工究竟算不算『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值得商榷,同時她也沒有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失,因此在某種意義上看,開除有些過重。相反,該酒店在用詞不准確的同時,還傷害了這位女士的人格,是對她的不尊重。江蘇鳴嘯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愛東認為,酒店即使要行使解除合同的權利,也應提前告知,勞動者不服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從這個角度看,酒店方實際上是違反了勞動法有關解約的規定的。
市民楊飛說:『單位要嚴肅規章制度沒錯,但是不是可以有更好的變通方法來處理這種事情?有些剩菜確實容易造成二次污染,但可能也有些可以食用,酒店是不是可以有個制度,將這部分集中起來,讓有需要的員工帶走呢?當這種事情發生了,是不是可以在紀律之外,用更有人情味的處理方法來解決呢?』
楊森也認為,企業相關制度是否合理或者不近人情,這也都在可以商榷的范疇內,但從高於個案的角度看,更應該提倡消費者養成節約習慣,不要鋪張浪費。記者采訪中發現,其實現在願意打包的客人還是挺多的,但隨著酒店檔次提高,客人打包的比例卻在下降,一位星級酒店服務員告訴記者,一般私人聚會吃飯會打包,但他們這裡商務宴請居多,所以很少有客人打包,這個姓黃的小姑娘說:『有時候一些菜都沒怎麼動就扔掉了,看著確實可惜。』
蔡經理告訴記者,如果客人點『標准餐』,一般酒店比較容易掌握量,如果是單點,會在客人點菜時給予菜夠了的提示,『不過如果客人執意要點那麼多,我們也不能不讓客人點,有時造成浪費實屬無奈。至於這些剩菜,一律都是集中處置,無論從食品安全還是防止再度流入市場來講,這樣處置都是必要的。』
對於浪費現象如何遏制,無論是專家市民還是酒店從業者都認為,這需要在全社會養成節約不浪費的習慣,少考慮點『面子問題』,適度適量點菜,實在吃不完就打包,只有大多數人做到這一點,纔能從本源上杜絕浪費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