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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天津市在編制《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2005-2020年)》完成後,需進行環衛設施佈局規劃,進一步對環境衛生服務體系、垃圾處理設施、大型垃圾轉運設施進行總體安排和佈置。目前,天津市的“環衛設施佈局規劃”已經編制完成,本規劃現狀水平年爲2010年,規劃期限爲2011~2020年,近期規劃年限爲2015年,遠期規劃年限爲2020年。
在“規劃”確定2020年中心城市垃圾採用焚燒爲主的處理方式,逐步將焚燒處理比例提高至70%,鑑於五區縣垃圾成分特點及自身經濟水平,主要採用填埋處理方式,填埋量佔五區縣垃圾總量的70%,結合2020年天津市垃圾產生量預測數據,最終確定天津垃圾處理處置比例爲:焚燒50%,衛生填埋20%,資源回收10%,生化處理20%。
本市規劃在環城四區範圍內設置5座垃圾處理設施,濱海新區範圍內設置4座垃圾處理廠,另外,貫莊焚燒發電廠與規劃第二綜合垃圾處理廠、漢沽填埋場與焚燒廠、大港填埋場與焚燒廠均考慮結合建設。五區縣垃圾處理設施分佈構建屬地管理機制,分區設置垃圾處理廠負責處理各行政區內垃圾。鑑於現在薊縣垃圾填埋場在北部山區生態保護範圍內,專項規劃中確定遠期廢除,結合填埋場僅剩餘兩年的使用年限,場區填滿封場後按規範要求繼續組織疏導填埋氣,同時進行綠化覆蓋、生態恢復。薊縣新規劃的處理廠在南部平原地區尤古莊鎮附近重新選址。另外,現在靜海海環垃圾處置場位於蓄滯洪區內,應通過採取擡高基地高程,建設防洪牆等措施,確保安全。在“規劃”中提出:中心城市(含新城)以3~5平方公里的服務範圍設置小型垃圾壓縮式轉運站,轉運量爲10-40噸/日?座。配合各地區大型垃圾轉運站,形成一、二級垃圾轉運網絡。鄉鎮及農村地區,各鄉鎮及農村每3萬人設一座壓縮式小型垃圾轉運站,低於3萬人的鄉鎮,每鎮設一座,不足1萬人的鄉鎮及農村不設,每座小型垃圾轉運站轉運量約30-60噸/日。垃圾轉運站外形應美觀,並應與周圍環境相協調,操作應實現封閉、減容、壓縮,設備力求先進。飄塵、廢氣、排水等指標應符合相應的環境保護標準。(通訊員張志順呂現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