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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進一步遏制消費領域不公平格式條款現象,天津市工商局從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將開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專項行動,在全市行政區域內對重點行業合同格式條款進行全面整治。
符合合同要約條件的商業廣告、通知、店堂告示,屬於合同格式條款。這次專項行動打擊的主要合同違法行爲包括四方面,一是經營者不得在格式條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責任:1.造成消費者人身傷害的責任;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的責任;3.對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承擔的保證責任;4.因違約依法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5.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責任。二是經營者不得在格式條款中加重消費者下列責任:1.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金超過法定數額或者合理數額;2.承擔應當由格式條款提供方承擔的經營風險責任;3.其他依照法律法規不應由消費者承擔的責任。三是經營者不得在格式條款中排除消費者下列權利:1.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權利;2.請求支付違約金的權利;3.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4.解釋格式條款的權利;5.就格式條款爭議提起訴訟的權利;6.消費者依法應當享有的其他權利。四是其他合同違法行爲。記者郭曉瑩通訊員王毅鵬袁弘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