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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各大酒店瞭解到,四五月份進入訂酒席的高峯期。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訂酒店時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避免落入商家的合同陷阱。同時,工商部門列出常見的五大霸王條款,提醒消費者注意。
案例1
婚宴不開發票是酒店“慣例”
張先生在某酒店辦婚宴,宴請了20多桌賓客,花費約3萬元,結賬時酒店說不能開發票。張先生和酒店經理交涉,對方稱婚宴不開發票是酒店的慣例。
點評工商部門表示,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經營者與消費者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經營者不得在格式條款中排除消費者依法應享有的權利,不提供發票屬於不平等格式合同。
案例2
消費者訂婚宴違約加重賠償
曹女士今年年底結婚,已訂好某酒店的20桌酒席。前不久未婚夫因工要到國外考察半年,於是曹女士找到酒店想將酒席取消,但酒店表示因曹女士違約不退還定金,而且曹女士還得支付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
點評《合同法》規定:當事人約定違約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選擇使用違約金條款或者定金條款。定金通常被視爲違約金,如果經營者無法拿出證據證明有更大的直接損失,除預收的定金外,不得要求加重賠償。
案例3
酒店違約解除合同只返定金
張媽媽幫兒子在家門口的酒店訂了婚宴,離大喜之日還有兩個月時酒店突然告知,由於另外一家也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辦婚宴,且比張媽媽家出的錢高,於是酒店將“名額”給了那家。張媽媽去理論,酒店經理表示會返還定金。“我聽說酒店違約是返還雙倍定金的,這家酒店怎麼只把我們交的定金還了回來?”
點評《合同法》規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也就是說,酒店違約要雙倍返還消費者的定金。
案例4
質量有問題只給“誠懇”換菜
小王前些日子在某酒店給兒子辦滿月酒,請了五六桌客人。用餐時有一位客人發現其中一盤涼菜是餿的,酒店經理態度誠懇地將菜品調換了。“只換菜就可以了嗎?”小王產生了疑問。
點評工商部門表示,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經營者不得在格式條款中免除自己依法對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應承擔的保證責任及因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也就是說,酒店提供的菜品有質量問題,如果造成消費者食物中毒或其他症狀的話,酒店要對此承擔違約責任,而不是簡單地把菜一換了之。
案例5
酒店單方面設置最低消費
劉某想在某酒店訂間包房宴請領導,沒想到服務員告知,包房最低消費1500元。
點評工商部門介紹,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的權利,而酒店規定的最低消費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屬於強制消費,是不平等的格式條款。記者黃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