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每年“五一”都是結婚高峯期。當年輕人們帶着幸福的憧憬進入結婚禮堂時,本市一些老人卻過起了更“時尚”的生活。他們不辦婚禮、不領證,彼此做個伴兒,也給自己留出獨處的私人空間。老人們把這種生活方式稱爲“走婚”,聽起來“挺美”,而其中卻有一些無奈。
目前,本市單身老人數量不斷攀升,65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中,單身者比重達34.05%。陳大爺的老伴十多年前病故,8年前,陳大爺經人介紹認識了一位年齡相仿的退休教師。兩個人都認爲對方合適,想一起度過晚年生活。可是,陳大爺的子女堅決反對。孩子們表示,要是父親再婚就先把房產過戶到兒子名下。後來,陳大爺只好和自己喜歡的人“同居不領證”,兩人無奈“走婚”。
除擔心財產問題,老人們選擇“走婚”還有一個原因,即擔心婚姻發生變故,怕經受精神創傷或受騙上當。單身老人們普遍認爲,幾十年形成的生活習慣,雙方子女的關係處理,對以前愛人的懷念等,都會影響到再婚後的生活,因爲怕婚姻不穩定,就選擇只同居而不辦手續。
但是,“走婚”也有很多問題。如:一方生重病,另一方可以不管不問,一走了之;家中失竊,互相猜疑;缺乏信任,因爲沒有法律約束,所以出現問題就分手了之,精神上受到的傷害也不小。
對此,天津市社科院汪潔研究員表示,老人再婚是一種養老型的婚姻,根本意義不在於“婚”,而在於“養老”,在於“互相照料”。準備再婚的老人們,可試着遵循“三不變”原則,即“婚前財產所有權不變、婚前財產繼承權不變、親子關係不變”。老人再婚登記前,在確定婚前財產歸屬的同時,可把婚後生活規則約定清楚,如:雙方與各自子女的贍養關係不變、護理關係不變、養老送終關係不變等。當然,子女也要更多地爲父母的幸福着想,不要爲父母再婚設置障礙,這樣再婚老人的婚姻生活纔會更輕鬆和諧。本報記者李晶實習生史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