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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檢察院針對廣大人民群眾非常關注的“鉻超標藥用膠囊”事件背後可能產生的瀆職侵權犯罪問題,專門召開專題會議,對查處和預防“鉻超標藥用膠囊”事件可能涉及的職務犯罪工作進行全面部署,以強化法律監督的實際成果來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該院為全方位構建查處和預防“鉻超標藥用膠囊”所涉瀆職犯罪網絡,研究制定了有針對性的“三加強”舉措,有效維護民生民利。
一是加強對“鉻超標藥用膠囊”所涉法律問題的研討,明確法律界限。深入分析“鉻超標藥用膠囊”事件中涉及到的相關部門及其應負的監管責任和法律責任,針對可能發生瀆職侵權犯罪的重點部位和環節,特別是對“鉻超標藥用膠囊”事件可能涉及的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等罪名,有針對性地加強政策法律界限研究,正確區分罪與非罪,保證准確適用法律。
二是加強對相關監管部門的監督,堅決查處“鉻超標藥用膠囊”事件所涉及的瀆職侵權犯罪。定期走訪公安、監察、衛生、藥監、質監等相關部門,加強溝通,及時掌握有關部門對“鉻超標藥用膠囊”事件涉及企業和相關人員的監督檢查情況,特別是公安機關偵破相關案件情況和紀檢監察機關調查有關人員失職、瀆職案件情況。注意從不同的監管環節發現犯罪線索,對於已經構成瀆職侵權犯罪的,堅決查處,並注意深挖瀆職犯罪背後的“保護傘”,鏟除相關領域瀆職犯罪生存的土壤。三是加強“鉻超標藥用膠囊”所涉瀆職侵權犯罪預防工作,堵塞產供銷源頭。結合辦案開展職務犯罪預防,注意發現食品藥品監管等行政執法領域的薄弱環節和存在的體制機制問題,運用檢察建議等手段幫助有關單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堅持“源頭治理”的原則,深入相關企業、部門和社區,廣泛宣傳檢察機關開展的查處和預防涉及“鉻超標藥用膠囊”的瀆職侵權犯罪工作。(通訊員張寧宏檢軒宮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