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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上紅襯衫,戴上長假發,拿上水果刀,一大三男生喬裝打扮潛入女生宿捨樓,伺機進入一寢室,持刀要挾企圖猥褻一位女生,後聽到有人回來只能倉皇而逃。近日,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寧波北侖法院以強制猥褻婦女罪判處該男生小紹拘役三個月。
23歲的小紹(化名),老家在江西,後來到寧波某高校讀書。很久沒有女朋友的他,看著周圍的同學幾乎都在談戀愛,心裡很不是滋味。
5月初的一天,他在電視裡看到一則新聞,說是一男子帶著假發進入女澡堂偷看女人洗澡被抓了。於是,他想到自己也可以弄個假發,然後到女生寢室偷看她們換衣服。很快,他就在淘寶上買了個黑色的假長發。
幾天後的一個晚上,小紹穿上一件暗紅色的格子襯衫,戴上買來的假發喬裝成女生的樣子,順利進入學校一幢女生宿捨樓。他在走廊裡來來回回走動,透過窗戶看到寢室裡一些女生只是換掉外套而已,覺得沒什麼意思,沒呆多久就回去了。過了幾天他又去了一次,偷看到一些女生都穿著睡衣或吊帶衫的場景,也是呆了半個小時不到就出去了。
5月27日晚6時左右,小紹獨自一人在寢室,想到曾經看過的日本AV片裡常常有在樓道、電梯猥褻別人的場景,就決定模仿一下。加上前兩次都成功偷看,沒被發現,他的膽子也大了些。於是他換上同樣的裝束,還隨身帶上一把水果刀,再次來到了那幢女生宿捨樓,在樓道裡不停徘徊,想要找個落單的女生下手。
直到7時左右,很多女生都回來了,但都是結著伴,他找不到機會,又怕被發現,就先躲進了三樓一個無人的洗衣間裡。本想待天再黑些,人少點時可以溜走。
不一會兒,他便聽到外面傳來一個女生的腳步聲。他打開門,探出頭張望了下,發現女生下樓走了。而透過窗戶,他看到洗衣間旁邊的那間寢室裡,只有一個長發披肩的女生坐著,從側面看起來還挺漂亮。“我猶豫了會兒,本來想放棄,但是又覺得這是個好機會,走掉有點可惜。”於是,他從洗衣房出來,到那個寢室前敲了敲門。
正在寢室裡的大二女生小欣(化名)以為是室友回來了,想也沒想就把門打開了。當看到一個陌生“女生”側著身子低著頭靠在牆上,她以為是走錯寢室,就轉身往裡走。沒想到那個“女生”突然進來踢了她一腳,右手一把摟住她的脖子並拿刀頂住。那時的小欣還以為那“女生”要偷東西,問了一句“你要乾嘛”,不料對方開口說道“不許說話”,竟是個男聲。小欣這纔發現那人是男扮女裝,嚇得不輕,還沒等他反應過來,就被強行拖到了隔壁洗衣間。
洗衣間很黑,小紹還關上了門,一手拿著刀一手抱著小欣說自己喜歡她很久了,讓她不要出聲,要不然就殺了她。接著他讓小欣趴在桌子上,准備用自己帶來的泳帽遮住她的眼睛,就先把刀放在了桌上。
這時門外隱約傳來有人走動的聲音,小紹很緊張,馬上想要捂住小欣的嘴巴,小欣見機立馬拿走了桌上的刀,並開始大聲喊叫。小紹見勢不妙,只能逃跑,為了不讓小欣繼續喊,就摟住她的脖子把她拽到地上。
此時,隔壁寢室傳來了開門的聲音。“我知道肯定有人回來了,我很慌張很害怕。”小紹有點惱羞成怒,為了泄憤還在小欣背後踢了一腳,然後打開門,加快腳步離開了。
出了那幢樓後,他在拐角的地方摘掉了假發,匆匆回到了自己寢室。
當天晚上,小欣就把事情報告給了學校警衛處。第二天下午2點左右,小紹剛進校門口,就被小欣和保安發現,然後慌忙逃竄。無路可逃的他甚至爬進了一女教師寢室,謊稱自己被人追打想要躲一會兒,最後還是被保安發現並帶走了。
法院審理認為,小紹的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婦女罪,但基於犯罪未遂,且事後得到了被害人的諒解,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