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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女子到朋友家借錢,卻趁朋友不備,盜走其黃金戒指,在逃跑途中被抓獲歸案。
被告人何某某,女,36歲,本市人。2011年1月17日,被告人何某某來到朋友李某某家找其借錢。在李某某去衛生間時,何某某看到客廳寫字檯上放着一枚黃金戒指。何某某起了貪念,將黃金戒指放入自己隨身攜帶的挎包中,並對李某某稱不借錢了,隨即離開了李某某家。但很快李某某就發現戒指不見了,馬上追趕何某某,在其逃跑途中將其抓獲,並撥打110報警。經鑑定,被盜黃金戒指價值人民幣8033.76元。河東區人民法院經審理,以何某某犯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16000元。(通訊員楊蕊楊學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