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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天津河東檢察院在辦理一起六名未成年嫌疑人蔘與聚衆鬥毆案件中,堅持“教育爲主、懲戒爲輔”的原則,在依法辦案的前提下,對未成年初犯、偶犯給出路、給機會,幫助他們實現了“大學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劉某等六人均未滿18週歲,即將面臨高考。2010年12月,在國外留學的朱某某回國探親,邀請劉某等同學小聚,大家談及往事,感慨不已。其間,朱某某提起自己曾經追求被害人田某某女朋友未果的事。幾人一時頭腦發熱,決定“教訓教訓”田某某,六人找到田某某後將其打成輕傷。案發後,其中四人先後投案自首。河東檢察院受理案件後,承辦該案的檢察官對朱某某等人依法進行了訊問,幾名嫌疑人均對一時衝動犯下的錯誤後悔不已,紛紛表示高考在即仍希望能夠繼續求學。與此同時,六名嫌疑人和被害人雙方家屬來到我院,向承辦人表達了和解意向。
該院經過依法審查,認爲該案符合刑事和解的條件,最終促成雙方達成了刑事和解,並於2011年1月26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此後,該院檢察官一直與嫌疑人及其家屬保持聯繫,督促六名嫌疑人有效把握高考前的寶貴時間,好好學習,積極備考,爭取考上理想的大學。高考結束後,相繼傳來了六人被某外國語大學、某公安警官職業學院等學校及工作單位錄取的好消息。朱某某等人激動不已,在承辦人的關愛叮囑下,滿懷希望地開始了全新的大學生活和工作生涯。朱某某等人在檢察官的悉心幫助、教育下,轉變很大,在學期間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踊躍擔當青年志願者。今年4月,經河東檢察院檢委會集體研究討論,對六人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該院檢察官表示,今後將進一步做好六名被不起訴人的回訪考察工作。定期以電話、書信、電子郵件等形式與他們進行聯繫,瞭解他們的學習、工作表現和思想動態,並就他們在學業、生活、交友等方面遇到的疑問進行解答,從積極、正面的角度給予引導,希望用檢察官高度的責任心和濃濃的愛心輔助曾經偏離人生軌道的未成年人,在正確的人生道路上越走越遠。(通訊員楊蕊賈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