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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天,天津市正式出臺《關於對我市困難老人增加居家養老護理補貼的意見》,從10月1日起,本市將在現有基礎上增加居家養老護理補貼,屆時,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按照輕度、中度和重度照料等級,每月可領到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和護理補貼共計150元、200元、400元。
《意見》中規定:以下人員經評估認定在享受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基礎上,給予居家養老護理補貼。一是具有本市戶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特困救助和撫卹補助的優撫對象中60週歲以上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二是80歲以上獨生子女父母、市級勞動模範、失能老人和空巢老人且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對經過評估,符合輕度、中度和重度照料等級的老年人,分別給予每人每月50元、50元和200元居家養老護理補貼。居家養老護理補貼可與現行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合併使用。合併使用後,符合相應照料等級的老年人,由原每人每月100元、150元和200元補貼增加到每人每月150元、200元和400元。居家養老護理補貼以居家養老服務代金券的形式支付給補貼對象。
居家養老護理補貼的使用,應當根據老年人護理服務方面的需求,重點開展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等服務,包括助穿衣、助清潔、助洗浴、助進食、助排便、助肢體康復等。按照天津市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每人每小時13.1元,對輕度、中度照料等級的老年人,每人每月提供的護理服務時間不低於4個小時;對重度照料等級的老年人,每人每月提供的護理服務時間不低於15個小時。(記者 任悅 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