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島全稱『釣魚臺群島』或者『釣魚臺列島』(日本人稱其為『尖閣列島』),由8個無人島礁組成,包括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北小島、南小島、大南小島、大北小島和飛瀨島等。 釣魚列島分散於北緯25°40′?26°、東經123°?124°34′之間;列島總面積約為6.3平方千米,釣魚島面積最大,約4.3平方千米,海拔高度約362米。 無論從發現所有權、還是從《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以及20世紀60年代以來生效的《大陸架公約》、《海洋法公約》來看,中國對釣魚群島的主權是公認的和無可爭辯的。日本為何覬覦釣魚島,就是因為釣魚諸島及其附近海域,不僅蘊藏有大量石油資源,在其它方面也有巨大的經濟價值。
中國公布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領海基線 2012年9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的領海基線。
釣魚島1 北緯25°44.1′ 東經123°27.5′ 釣魚島2 北緯25°44.2′ 東經123°27.4′ 釣魚島3 北緯25°44.4′ 東經123°27.4′ 釣魚島4 北緯25°44.7′ 東經123°27.5′ 海豚島 北緯25°55.8′ 東經123°40.7′ 下虎牙島 北緯25°55.8′ 東經123°41.1′ 海星島 北緯25°55.6′ 東經123°41.3′ 黃尾嶼 北緯25°55.4′ 東經123°41.4′ 海龜島 北緯25°55.3′ 東經123°41.4′ 長龍島 北緯25°43.2′ 東經123°33.4′ 南小島 北緯25°43.2′ 東經123°33.2′ 鯧魚島 北緯25°44.0′ 東經123°27.6′
中國文獻中的釣魚島 在中國的歷史文獻中,早在公元7世紀成書的《隋書·流求國傳》中,就記載有高華嶼(即釣魚島)。1221年南宋王象之所著《輿地紀勝》一書也提到釣魚臺、赤嶼。從1372年(明太祖洪武五年)開始,明太祖便派楊載作為冊封使出使琉球。琉球的中山王也遣其弟隨楊載入明,朝貢受封。一般認為,明朝最早記載中國人利用釣魚島赴琉球的文獻是1403年的《順風相送》一書。書中記載的名稱為『釣魚嶼』和『赤坎嶼』,即今天的釣魚島、赤尾嶼。這證明,釣魚島列島最遲是在1372年至1403年之間,即被中國赴琉球的冊封使船最先發現並作為海上航行的標志予以利用的。這比日本人『發現』這些島嶼要早約500多年。
古代琉球王國文獻記載 琉球王府權威史書——琉球宰相向象賢監修的《琉球國中山世鑒》(1650年)轉載明朝冊封使陳侃『見古米山,乃屬琉球者』之說,認定赤尾嶼及其以西島嶼非琉球領土。1708年,琉球大學者程順則在《指南廣義》一書中也稱,姑米山(久米島)為『琉球西南方界上鎮山』。這說明,至遲在18世紀初,中、琉兩國便認定雙方海上邊界在久米島和赤尾嶼之間。在日本1871年吞並琉球國之前,中國曾與琉球國保持了約500年的友好交往史。1871年,日本把琉球國劃為由外務省管轄的『琉球藩』,強迫琉球斷絕對清朝貢關系。1872年,日本入侵臺灣,並迫使清政府簽署《北京專約》,徹底吞並琉球,1879年將『琉球藩』改為衝繩縣。
日本歷史文獻記載 日本最早有釣魚島記載的書面材料當算1785年林子平所著《三國通覽圖說》的附圖『琉球三省並三十六島之圖』,其中釣魚臺等島嶼的著色與中國大陸相同,與琉球明顯有別,並未包括在琉球36島的范圍內。1876年日本陸軍參謀局繪制的《大日本全圖》、1873年大槻文彥出版的《琉球新志》一書所附《琉球諸島全圖》等,其中也均不含釣魚島列島。 日方稱,1884年日本福岡人古賀辰四郎發現黃尾嶼有大量信天翁棲息,其羽毛可銷往歐洲,便於1885年請求衝繩縣令允許其開拓,並在島上樹立標記,上寫『黃尾島古賀開墾』。日本政府以此為據,稱釣魚島是『無主地』,是由日本人先佔的,而非甲午戰爭時從中國奪取的。其實不然,歷史事實充分證明,1885年日本已知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是中國領土而未敢輕舉妄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