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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截圖)
身為兒童康復服務中心老師,本應為特殊幼兒提供更多的關愛與幫助,許某卻暴力虐童致幼兒重傷。日前,廣州市番禺區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許某依法提起公訴。
許某原系廣州市番禺區某兒童康復服務中心的一名老師。2012年7月2日上午,許某在該服務中心二樓體育室內上課期間,因4歲多的幼兒小邱做運動時不配合,便拉起小邱的雙手將其凌空吊起,快速向後將其甩在地上,而後又拉起小邱的雙腳原地360度翻轉,致其頭部撞在地上昏迷不醒。經法醫鑒定,小邱的損傷程度為重傷。
案發後,許某對辦案人員如實供述了自己對小邱體罰的行為,據其交待,在康復中心裡,遇到孩子不聽話,老師動手打幾下是常有的事,但沒想到會導致如此嚴重的後果。
據悉,該服務中心屬民辦非企業機構,在其廣告宣傳網頁上聲稱“為需要幫助的自閉癥、孤獨癥和學習障礙的人提供幫助”。然而,在提供康復服務的過程中,老師不但沒有給予這些特殊兒童必要的關愛,反而對毫無反抗和自我保護能力的幼兒使用暴力,許某的行為已觸犯刑律,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