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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今天零時5分,天津市第一張現代服務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天津港開出,標誌着本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正式上線運行。
據瞭解,本市納入“營改增”試點納稅人51255戶,其中一般納稅人2571戶,小規模納稅人48684戶。此次稅制改革預計爲本市交通運輸行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減稅6億元,試點企業下游產業減稅30億元左右。(記者劉英潮通訊員曲明劉津偉)
本市出臺“營改增”過渡政策
部分試點企業可申請增值稅返還
記者上午從市財政局獲悉,爲推進本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工作,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文件規定,並報經市政府批准,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聯合下發了《關於我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通知》。
通知規定,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國家給予試點行業的原營業稅優惠政策可以延續,但對於通過改革能夠解決重複徵稅問題的予以取消。具體過渡政策,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北京等8省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規定執行。
通知明確,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按照市政府規定給予試點行業的原營業稅優惠政策,包括營業稅減免和稅收先徵後返,可按照原規定的營業稅優惠內容、優惠程度、優惠期限等,通過增值稅先徵後返作爲過渡政策。符合上述規定的試點企業,可提出增值稅返還申請,由主管國稅部門覈實所繳納的增值稅後,報主管區縣財政部門審覈,經市財政審批後,由主管區縣財政部門辦理稅收返還手續。
據瞭解,天津作爲我國裝備製造業聚集地區,“營改增”試點將爲本市由高端製造業中心“單輪驅動”向高端製造業中心和現代服務業中心“雙輪驅動”轉變帶來新契機。本市納入“營改增”試點納稅人51255戶,其中一般納稅人2571戶,小規模納稅人48684戶。此次稅制改革預計爲本市交通運輸行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減稅6億元,試點企業下游產業減稅約30億元左右。(記者劉英潮通訊員曲明)
“營改增”助服務等行業壯大
昨天下午,本市在天津禮堂舉行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工作啓動儀式。今天起,本市正式啓動“營改增”試點工作。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崔津渡出席啓動儀式並講話。
崔津渡充分肯定了“營改增”試點前期準備工作,對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營改增”是國家推進稅制改革的重大舉措,是結構性減稅的重要內容,有助於促進本市服務業發展壯大,有助於支持本市中小企業成長壯大,有助於加快推進本市制造業轉型升級。試點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既是當前稅制改革重要內容,也是對既有稅收徵管體制及納稅服務工作的一次深刻調整。
據悉,爲全面落實國家“營改增”政策措施,本市財稅部門將及時瞭解掌握試點企業需求,減輕納稅人負擔。有關各部門將加強對試點政策實施效果的跟蹤與反饋,進一步規範管理,促進試點行業健康發展。同時稅務部門將繼續完善制度建設、強化稅源監控、加強納稅評估、加大稽查力度,努力爲試點改革順利進行創造良好環境,以平穩推進稅制改革的實際行動,貫徹落實好黨的十八大精神。(記者劉英潮通訊員曲明劉津偉)
實行“營改增”發票管理有變
今日起,本市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工作正式上線。稅務部門人士提示人們注意發票管理有以下重點變化。
自2012年12月1日起,試點納稅人提供“營改增”應稅服務的,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或規定可繼續使用到2013年3月31日的發票外,一律停止使用地稅發票。試點納稅人使用的市地稅局監製的《天津市客運出租行業專用發票》、《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專用發票》、天津市公路汽車客票、補充客票及各類相關行業的印有單位名稱發票,可以繼續使用至2013年3月31日。
稅務部門還提示本市納稅人自2012年12月1日起,下列項目代開發票由原地稅局調整到國稅局:交通運輸、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和鑑證諮詢服務。
此外,自2012年12月1日起,試點行業中的個體工商戶到國稅局辦稅服務廳代開發票時,其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防洪工程維護費,由國稅局代徵,其中個人所得稅除按照規定的代開貨運發票的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按照開票金額的1.5%預徵個人所得稅外,其他行業一律按開票收入2%的預徵率。試點行業中原在地稅局代開發票的個人(自然人),“營改增”試點後改由國稅局代開發票,其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防洪工程維護費,由地稅局委託國稅局代徵,其個人所得稅仍由地稅局負責徵收。(記者劉英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