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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忽悠生意夥伴合資辦廠,一公司業務員持僞造訂貨合同詐騙對方“入夥費”10萬元。日前,該男子被津南警方依法刑拘。
張某是北辰區某模具廠的業務員,因頻繁業務往來與在津南區白塘口村經營一模具公司的黃某成爲好友。去年8月,張某拿着一份其所在廠家購買模具的合同來找黃某談合作,黃某仔細一看,合同是張某所在的模具工廠和西青區一家公司的大批訂貨合同。張某解釋說,這份合同是由自己牽頭簽訂的,公司剛剛與西青公司草簽了這個東西,暗中可以有機會“運作”。他表示計劃與黃某合開一家公司,然後把合同搶過來。在張某的忽悠下,黃某將10萬元現金作爲“入夥費”交給張某。此後幾天,張某果真把所謂要新開的公司註冊證書拿給黃某過目,黃某看後滿心歡喜,隨後便等着張某的合同訂單。但是,幾個月過去了,黃某也沒見着單子。黃某拿着合同複印件,找到模具廠及西青的供貨方詢問,雙方均表示沒簽過這樣的合同。黃某才明白自己上當受騙,隨即報警。
經查屬實後,津南警方於去年12月22日立即傳喚張某,見事情敗露張某隻得供述自己僞造合同實施詐騙的全部犯罪經過。現張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目前正在進一步審理中。(記者尹娜通訊員路瑞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