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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國土房管局獲悉,根據《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辦法》規定,本市對《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覈程序補充規定》進行修改並從即日起施行,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今後在簽訂租賃合同前,公租房申請人應當提供履約擔保。
據悉,此舉是爲提高合同履約率,確保公租房公平、公正、可持續性發展的重要措施。申請家庭可自行選擇提供保證人或者履約承諾等方式。
(一)保證人。保證人在承租家庭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租賃合同規定的繳納租金的義務時,承擔連帶擔保責任,代爲支付租金。保證人應當爲法律規定的具有代爲清償債務能力的公民,但共同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成員及法律規定不能作爲保證人的除外。
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及其保證人持區房管局開具的《提供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擔保證明通知書》和《保證書》在本市公證機構辦理保證書公證。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選定住房後,應與保證人共同簽訂租賃合同。
(二)履約承諾。承租家庭在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時,須填寫《履行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承諾書》,同意在取得《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後和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期間不將申請家庭成員名下的私產住房或公有住房出售、置換、贈與。當申請家庭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租賃合同義務時,經營單位可依承諾通過法律途徑處置該房產。
但有兩類申請家庭可免於租賃擔保。具體爲:(一)已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資格的家庭,可免於租賃擔保。(二)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或者共同申請家庭成員,截至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之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免於提供租賃擔保:一是申請人和共同申請家庭成員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且月繳存額合計500元以上的;二是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合計2萬元以上的。申請家庭須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開具《職工住房公積金連續繳存證明》及《住房公積金個人查詢單》。(首席記者邵雋)
今年首批公租房暫定租金標準
市國土房管局還公佈了今年首批公租房項目的具體信息和暫定租金標準供廣大市民參考。嶗山道(康澤雅園、康澤家園,預計月租金標準20元/建築平方米),衛國道(惠澤嘉園、惠澤沁園,預計月租金標準20元/建築平方米),秀波園6號樓、7號樓1門和2門(預計月租金標準24元/建築平方米),雅麗園(預計月租金標準25元/建築平方米),民盛園(預計月租金標準16元/建築平方米),東和家園(預計月租金標準28元/建築平方米),龍順園(預計月租金標準15元/建築平方米),盛祥家園(預計月租金標準25元/建築平方米),盛盈家園(預計月租金標準21元/建築平方米)。(首席記者邵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