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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召集多人在菜市場內行騙,人爲炒作廉價紀念幣冊,高價出售謀財。日前,該男子及四名同夥均因詐騙罪被判處刑罰。
2012年2月29日9時許,暫住本市的遼寧省男子張某召集同鄉隋某、關某以及本市女子左某合議販賣紀念幣冊。幾人經預謀,乘車至本市北辰區某小區附近一市場,由隋某拿出張某事先購買的紀念幣冊(鑑定價值400元),以家有病人急需用錢、便宜出售爲由向路人兜售,張某、關某、左某負責在旁打託,共同騙取被害人孟某現金1.5萬元。當月下旬某日8時許,張某再次召集隋某等三人販賣紀念幣冊,經預謀後,四人乘車至河北區王串場與幸福道交口附近,以同樣手段從被害人於某手中騙取現金5300元。
見兩次作案均順利得手,張某等人很是得意,並於同年3月5日第三次出手。此次,張某還帶上了遼寧老鄉蘆某。五人乘車至北辰區千里堤市場,採取同樣手段騙取被害人姜某現金1.1萬元。就在五人騙得被害人財物,欲回住處分贓途中被民警抓獲。案發後,五人分別退繳部分贓款。
法院經審理,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判處被告人隋某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2000元;判處被告人左某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2000元;判處被告人關某有期徒刑10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判處被告人蘆某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