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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2012年12月1日刊登《問題確實存在同意退房》一文,報道一位市民購置了由天津首創新明置業有限公司開發銷售的溪堤郡溪堤頌園一套商品房,在裝修時發現房屋有質量問題,出現了“漏振”的情況。文章見報後,社會反響熱烈,但問題至今依然沒有得到妥善解決。
2013年1月18日,反映人閻女士致電本報,說她的新房現在還處於空置狀態,無法入住。
記者聯繫了首創(天津)置業有限公司。該公司一位副總經理介紹,相關報道見報後,針對有關問題,公司已做出具體解決方案:首先對反映人的房屋進行維修,使其符合入住使用要求,同時給予反映人一定數額的延期補償。此事已授權給一位客服主管與反映人直接進行溝通。
記者撥通了這位客服主管的電話,對方表示,自新聞報道之後,他曾與業主就相關問題進行了多次協商,他們也以文字的形式向業主遞交了施工單位做出的具體維修方案,近日還將與業主再次進行溝通。
反映人閻女士對首創方面的說法並不認可。她告訴記者,房屋出現如此嚴重的質量問題,她的丈夫與客服人員做過溝通,希望直接與首創(天津)置業有限公司負責人當面反映問題,得到的答覆是:方案已經確定,照此執行即可,沒有見面必要。本報記者胡智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