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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使用信用卡透支1萬餘元后不僅不還款,還玩起“人間蒸發”,銀行經反覆催收未果後報警。日前,北辰區法院經審理認定該男子犯有信用卡詐騙罪,處拘役4個月,緩刑5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中年男子杜某系本市無業人員。2007年5月23日,杜某向某銀行申領了一張VISA標準信用卡普卡,授信額度爲2.1萬元。自2007年6月12日起,杜某陸續使用該卡消費、取現、還款。但從2011年3月起,杜某停止還款,截至2012年6月12日,杜某共拖欠銀行本金1.1萬餘元及相應利息未還。後銀行採取電話、信函等催收方式多次催收,都無法聯繫到杜某,遂報警。2012年8月3日,杜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案發後,杜某親屬已將本金1.1萬餘元繳至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