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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第一案
演播室導語:
大家好,歡迎收看《面對面》。本周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正式施行,修訂後的內容中最引人關注的是,“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人,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常回家看看”。這一原本屬於道德層面的要求正式成為了法律條款,立即引發了輿論的熱議,而就在這一法律實施的7月1日,無錫市北塘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贍養案件,並依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做出了判決,這也成為了被媒體稱為的“國內精神贍養第一案”。本周四,我趕往無錫,采訪了這一案件的主審法官和雙方當事人。
解說1:7月1日,無錫市北塘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贍養案件,法官高鑫當庭宣判,判處被告人馬某、朱某除承擔原告儲某一定的經濟補償外,還需至少兩個月看望老人一次,盡管這一判決尚未正式生效,但由於此案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正式實施後的國內第一例判決,人們更加關注這一案件的審判結果。
記者:但是人們也會揣測,作為法官,是為了迎合這樣一個法律的頒布,而特意選擇在這一天做出這樣一個案件判決,是為了引起社會公眾的關注?
高鑫:假如這個案件在6月30日, 7月1號以前判決,可能也會產生,駁回原告的訴求,該部分訴求。有可能會產生這種情況。為什麼不到7月1號呢?讓老太太訴求能夠得到支持呢?
記者:如果在7月1號之前判決的話,可能判決結果會完全不同。
高鑫:7月1日以前判決,就沒有最後“回家看看”這個訴求寫入在判決書中,實際上也是更引起關注。而且為什麼會如此關注?實際上每個人都是參與者和需求者,跟每個人的利益都有關,跟每個人的義務都有關。
解說2:“常回家看看”入法的確已經成為每個人都關注的熱點,如今,越來越多的人離開父母,前往城市發展,對於他們來說,“常回家看看”難以實現,心中也會感到愧疚,但這種道德層面的愧疚被法律條文所規范,甚至可能產生一定的法律後果的時候,人們難免會產生出更多的疑惑。
街頭采訪:眾人對於“常回家看看”入法的評價,有人贊同、有人反對
【我覺得應該規定一個時間吧,最起碼,你比如說離得很遠的那種,我估計他們一年或者兩年纔能回家一次,這個畢竟因為在外面打工都挺不容易的
通過電話經常和父母聯系,多關心他們。其實也是可以起到一個愛護老人這樣一個作用,所以可能這個法律可能更大的是想要重新點燃這種愛老敬老的一個氛圍吧
操作起來的話,缺乏一些細則,就是實踐操作當中不是那麼好操作,對,這些懲罰包括你起訴到法院,法院執行。因為探望或者說問候,給父母打電話,這個都是一個人身的行為,你很難去強制他。】
解說: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公布以來,
無錫市北塘法院就成立了老年維權工作室,高鑫法官也一直關注著老年人權益保護的問題,近年來,他發現隨著物質生活條件的改善,老年人對於精神贍養的需求也越來越高。
記者:在7月1日你判的案子中,也是這樣的一個規律和這樣的一種問題嗎?
高鑫:7月1號這個案子呢,實際上它所反映了一個什麼情況,就是說以前設定的是一個道德標准的要求,對父母而言,就是說以前所說的孝,那個孝實際上它分為兩個部分,一是養,二是敬。“養”通俗地說也就是說是一個物質方面的,而“敬”那就是精神方面的需求,如何敬,怎麼敬,以前也僅僅是一種倡導,一種道德標准,他如果向人民法院提出的這個訴求,那就是一個,咱們所說的法律上面的一個訴訟請求。
解說3:在高鑫法官所審判的這起家庭贍養案件中,原告儲老太是一位77歲的老人,而被告馬某和楊某則是儲老太的女兒與女婿。
記者:您最初接到這個案件的時候是在什麼時候?
高鑫:今年的4月底。
記者:當時立案的訴求是什麼?
高鑫:醫療費、房屋使用費、房租,我不住在你那邊,你要給我出房租,三年的醫療費用,還有今後你要解決我的住房。
記者:當時情緒很激動是嗎?
高鑫:她呢,就是感覺到什麼呢,就是說你好像扔下我不管的那種。
記者:你怎麼能夠感覺出她的這種情緒?
高鑫:因為我在跟老太太的溝通下,實際上叫可憐天下父母心,這是法官要進行判斷的。不管怎麼說,因為離開女兒女婿這邊,很早,在零幾年的時候是跟女兒女婿一起住的。由此也判斷她們以前的關系(還不錯)。
解說4:儲老太曾經和女兒、女婿居住在一起,當時,老人住在一樓,女兒和女婿住在四樓,但是這樣和諧相處的狀況並沒有維持太久。
記者:你為什麼不搬到女兒那兒住呢,我看他們家條件還好一些,可以照顧你。
老太太:她家條件好,說我,不進去了。
記者:說您什麼呢?
老太太:說你好像乞丐,沒有辦法進,他們不讓我進去,不讓我到家裡去
記者:是因為什麼原因發生這樣的分歧?
女婿:不允許她撿垃圾。
記者:她自己單獨住嗎?
女婿:當時住在我一樓呢。
記者:你在四樓,她在一樓,她單獨住自己房間撿垃圾也是老人自己的事,老人可能勤儉。
女婿:她勤儉,我們做小輩的,我們肯定不肯這樣,因為什麼呢,你撿的垃圾太多了家裡。
記者:多到什麼程度?
女婿:堆到這麼多,這都堆滿的。
記者:但也可能只是老人的生活習慣?
女婿:我跟你說老人的這個生活習慣可以不可以慢慢地改嗎,來了這麼多年,讓她慢慢地改呢,叫她不要撿不要撿,她一直不聽。
解說5:離開女兒和女婿之後,儲老太居無定所,最後只能住到兒子以前的家裡,老人說,平時除了兒子過來探望照顧,大多數時候,她一個人生活,自己照顧自己。
記者:你去過嗎?
女兒:我去過的,去過的,頭一次去,她叫我到汽車站,她說你到了打個電話我過來她說。
記者:是你弟弟去接你嗎?
女兒:我母親。
記者:是你弟弟是嗎?
女兒:我媽媽。和你媽媽打電話。
女婿:以前的時候。肯定大家都要互相體諒的
女兒:她不讓我到那裡去。
記者:為什麼選擇在家外面?
女婿:那誰知道。那誰知道她呢?
女兒:她有可能也有委屈。
記者:是您女兒來的,還是女婿?
老太太:兩個人來。
老太太:什麼東西都沒有,兩個手空著來的。
記者:空手來看你的。
老太太:恩,空手來看我的。
記者:那您心裡怎麼想,難受嗎?
老太太:我氣死了,我不想。
解說6:由於缺乏溝通,儲老太和女兒、女婿之間的矛盾越來越深,再加之身體狀況不好,經濟條件拮據,終於儲老太選擇將女兒、女婿告上法庭。
記者:您剛纔說的這些問題,除了法院來做這樣一個審判之外,裁決之外,在法院之外,沒有辦法去解決嗎?
老太太:她不理我,
她說你到法院去,上法院。
記者:是您女兒說的還是女婿?
老太太:女兒說的。
老太太:說隨便你怎麼樣,去法院去,真的去,去啊,誰不讓你去。
記者:但是也許有可能是不是女兒說的氣話,並不是真正地讓你去?
老太太:她喊我去的。
記者:所以你一氣之下就去法院告了?
老太太:恩。
記者:當時接到傳票的時候是你接到還是你愛人?
女婿:我愛人接到的,我在上班。
女兒:我在的時候他在上班,我打電話給他。
記者:那你當時接到傳票的反應呢?
女婿:她不懂,她拿到這個東西等我回來。
女兒:我也不知道是什麼東西,我以為是快件。
女婿:等我回來,她以為是快遞,等我回來一看,哎呦,我們被告上法院了,後來她就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