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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然暑期旅遊高峯過去了,沒想到的是,趕在‘十一’《旅遊法》出臺前出遊的市民還真不少!”本市一家旅行社的負責人這樣告訴記者。由於我國首部《旅遊法》即將出臺,其中明令禁止“零負團費”、增加購物點、強迫購物等行爲。各旅行社已開始對“十一”後旅行產品價格進行調整,國內國外旅遊產品均出現了上漲。面對即將到來的價格上漲,不少消費者持趕末班車出遊的心態。
“本來計劃10月份帶孩子去普吉島旅遊,到旅行社諮詢得知,‘十一’以後的價格比現在貴了不少,爲了省些錢,就報名參加9月下旬的團了。”消費者孟女士說。“截止到本月中旬,9月份赴歐、美、非等地區旅遊的名額已基本被搶購一空。韓國、中國臺灣等9月出發的旅遊團也已經報了將近三分之二。9月份整體出遊態勢比去年同期上漲了30%以上。”
本市大亞國際旅行社總經理趙福生告訴記者。他說,由於《旅遊法》即將出臺,平均線路的漲幅爲30%至60%,其實只是將原來不含在報價中的自費項目、小費等明示在報價當中,但大多數消費者還是以直觀報價爲首要選擇條件,因此會認爲漲價後再出遊不太合算。據瞭解,從目前出爐的報價看,“十一”過後的臺灣遊漲價較爲明顯,將從目前的4000多元漲至6000多元,歐洲法、意、瑞線路也會有2000元至3000元的上漲空間。(記者吳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