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小狗見到老人後狂叫,老人受到驚嚇摔倒在地,身受重傷。日前,本市南開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判令小狗的主人賠償老人3.5萬餘元。
今年72歲的何爺爺(化名)是一家設計院的退休職工。事發當日中午,何爺爺走到一棟樓房附近時,忽然有一隻小狗邊跑邊衝着他狂叫。他驚慌之下摔倒在地,後腦重重地磕在地上,頓時四肢癱軟,全身不能動彈。路過的鄰居發現該情況後,立即通知了他的家屬。家屬趕到後報了警並撥打了“120”。被救護人員送到醫院後,何爺爺被診斷爲頸脊髓損傷、頸椎管狹窄、高血壓3級、冠心病、陳舊性腦梗、支氣管擴張症等。醫生爲他做了手術,治療多日方纔出院。
何爺爺認爲,小狗主人孫奶奶(化名)對其構成侵權,因此起訴要求被告給付其醫療費兩萬餘元、護工費2.5萬餘元、精神損害賠償金1萬元,以及營養費5000元。孫奶奶的代理人強調,事發時,小狗與何某並無身體接觸。何某曾患有腦梗塞,摔倒是其自身疾病所致。何爺爺的代理人反駁道,何爺爺雖然曾患有腦梗塞,但在事發前已經基本治癒。
法院經審理後認爲,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本案中,被告攜犬外出,沒對犬隻束縛犬鏈,未盡應有的管理責任,導致原告受到驚嚇後摔倒併產生損害後果,故被告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此外,因原告未能提供相關證據證實其確實遭受精神損害,故對原告該要求,法院不予支持。(記者 張家民 通訊員 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