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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填補生意虧損,以僞造房產證明、身份證等手段,私自賣掉父親名下的房屋,日前,靜海縣男子姜某因詐騙罪被靜海縣檢察院提起公訴。
靜海男子姜某從事煤炭生意多年,去年10月,姜某打算多儲存點煤炭留到冬季賣個好價錢,然而因爲生意經營不善、連連虧損,手頭的沒有了多餘資金。生意頭腦靈活的姜某打起小算盤,原來姜某父親還有一處閒置的房子,何不拿來賣掉湊些錢。經過與父親商量,姜某的主意遭到父親的堅決反對。心中不服的姜某想:反正你的房子早晚也是我的,賣掉就賣掉,大不了賺了錢再買回來。於是姜某通過非法渠道製作了假房產證和身份證,將房子賣給了他人。拿到錢後,姜某便去往外地繼續投資運作生意,完全忘記了賣房的事。今年6月,姜某接到家裏打來的電話,被告知他已經被警方網上通緝時方纔驚醒,原來自己在不知不覺中已構成詐騙罪。
檢察官提示:在法律上,父母與成年子女的個人財產歸各自擁有,非法處分可能構成犯罪。本案中,姜某在不具備房屋所有權的情況下,私自以非法手段將房屋賣給他人,即使房屋爲其父親所有,其行爲依然構成詐騙罪。